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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2020-02-1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进行了充分磋商,就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事项,乙方同意租出下列机械设备。为此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特签订如下租赁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租赁机械详情:

  1.1租赁机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赁费、技术参数等:

  1.2出租机械地点:

  1.3机械使用地点:梅关大道

  1.4机械租用期限:租赁期暂定10个月,预计租赁费总额万元(含进出场等费用)。

  1.5进场时间:9#楼塔吊自20xx年8月6日起租,其他塔吊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租赁费。租赁结束承租方递交给出租方要求退场书面通知所到之日增加7天拆卸租赁结束。若承租方需延长使用时间,按实际发生时间结算,但租赁价格不变,租赁不足月部分按每天566.67元计算。

  1.6租赁期内乙方指定现场代表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并确认,同时对前任工作所签署的文件予以认可。

  2、租赁费用计算机付款办法:

  2.1XX月台;进退场费、元/台。进退场费分三次付清,塔吊安装调试完毕后首次支付进场费10000元,主体封顶后支付10000元,余款10000元及剩余租金在塔吊拆除前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均不含税务发票。

  2.2机械先使用后付租赁费,其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收据支付,最后一次结算(包括续租),双方办理总租赁费汇总结算单,并在结算完成一月内支付全部余款。合约履行过程中承租方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期付款(拖延支付期不大于15天,免计滞纳金),甲方将每天按总租赁价格的5‰支付延期时段的滞纳金。

  2.3该机械租赁费中包含机操工工资。加班工资由项目部支付给司机。

  2.4春节期间出租方应减免承租方10天设备租赁费。

  3、出租方职责和权利:

  3.1提供的中联QTZ80塔机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是10年后出厂的完整产品(安全装置等附件齐全),整机状况完好,每月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48小时(特大故障除外,如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马达烧毁)。发生机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机械正常运行,如因出租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24小时,按实际停工时间双倍扣除台班费。

  3.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提供所租机械的基础图给承租方按图纸施工。并负责承租方砼基础施工技术指导工作(承租方砼基础必须经过地耐力实验且合格),附墙材料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安装。

  3.3负责塔机的安装、拆除工作。安装、拆除前必须向甲方出示有效的`装拆资格许可证,并复印一份交甲方。

  3.4安装结束后出租方应进行塔机的检验及验收工作,在自检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报批资料,甲方应予配合,并配合检测工作,同时将“产品合格证”、“产品监检证”、及“产品产权备案证”复印一份交甲方安全科资料存档。

  3.5塔机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记录由乙方负责,按规定每个月进行一次整机全面安全检查并记录在册,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3.6操作工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能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操作(附操作证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

  3.7出租方机械设备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引起的各种损失由出租方承担损失。

  3.8在使用期限内,使用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使用机械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在使用期限内对使用机械进行销售、转让、转借、抵押、投资和采取其他任何侵犯使用机械所有权的行为。在使用期限内,如果甲方把使用机械调到其它地方使用需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转移,其间所发生的运输费和拆卸费及转场人员均由甲方承担。

  3.9乙方负责常规维修、保养的材料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承租方职责和权利:

  4.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严禁违章指挥作业。

  4.2承租方配合出租方进行该塔机的取证工作,有权对所租机械进行监督、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停机整改,严重的应停机使用,并按实际停工期扣除相应的台班费用。

  4.3出租方按需要配备司机,专职指挥由甲方负责,司机应服从指挥信号,承租方对司机视线不明的吊装,应确保所吊物件不与其它物体产生碰擦,对吊物的重量及高度、幅度予以告知,负责塔机吊钩以下部位的安全责任。

  4.4承租方无偿提供租赁物到货时现场卸车、安装及以后顶升过程的配合工作。

  4.5承租方负责按塔机用电标准提供供电电源线、配电箱及配套的漏电保护装置到塔机终端箱的上接线端子,并负责设备接地防护工作。

  4.6承租方对制作的基础质量负责,承担因基础所导致的安全责任。

  4.7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三通一平”即路通、水通、电通,应架设35m㎡专用电源及配电箱到塔吊基础位置供塔式起重机使用(电费由甲方承担),确保容量60KW、电压380V,否则,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不可抗力因素:

  5.1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的损坏和灭失,承租方则不负责修复和赔偿的责任。

  5.2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人员伤害、设备损毁及对第三方造成侵害,依据所属单位各自承担。

  6、安全责任及文明施工:

  6.1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6.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及业主和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管理的合理要求,切实做到安全施工。

  6.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塔机的防火、防水、安全保卫、物料保管、场地清洁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6.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公众免受伤害及死亡,公共财产及设施不受侵犯和损失。如发生因施工导致公共设施的损坏或公众的伤亡,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6.5乙方对乙方进驻现场的司机进行思想教育,杜绝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出现此类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处以经济处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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