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奖励
1、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当月内无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发生的;
2、节约原料、材料、油料等生产运输经营成本;
3、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见义勇为,使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免遭侵害,表现突出的。
二、处罚
1、凡有列违章行为的,公司对其责任部门负责人以每次100元—200元的罚款,对驾驶员每次罚于100元—150元的罚款,并以现金交付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非因公午餐饮酒,上班时间及中午打牌,酒后驾车等;凡旷工的,一律无工资,旷工一天的可按最高额处罚。当月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开除的一律不退还保证金。
3、负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起带头作用,缺乏表率作用的。
3、无进取和开拓精神,工作表现平庸,当月无工作业绩的。
4、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或理应力所能及在规定期 1 限内完成工作任务而故意拖延办理的,以及借故公务名义外出办私事的.。
5、对责任份内工作,表现不力或无明显进展以及久未办果的。
6、工作互不配合,无团队精神而贻误公务的。
7、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必要的素质,未按安全规范操作或酿成安全事故的。
8、铺张浪费,无节约意识,造成运输成本增加的。
9、散布谬论,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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