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借款人(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向我公司贷款并与我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号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 贷款期限为 个月,我公司按担保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已将贷款足额发放到位。截止 年 月 日贵公司尚欠我公司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 ,已逾期 个月。我公司依据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第 条 款之约定,我公司对贵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附属权利于 年 月 日起转让给 享有。请贵公司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 。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借款人(盖章)签收人: 担保人(盖章)签收人: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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