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及培训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审核 版/次 页/次 批准 A/0 1/5 1. 目的
企业招聘适合需求的从业人员,择优录取,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需求,并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应确保人员能够具备与其职责和所从事活动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2.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 培训应覆盖到包括但不限于与生产、质量有关的人员。 3.职责
3.1总经理:审批公司组织架构,批准公司年度招聘、培训计划及《岗位职责说明书》
3.2质量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组织架构,批准公司年度招聘、培训计划及《岗位职责说明书》,负责《培训计划》的监督实施及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3各职能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及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4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组织架构图》,《职能权限描述》各部门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工厂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档案,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 4.内容
4.1组织架构及职责
4.1.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组织架构,部门职责权限,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经管理者代表或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1.2承担质理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能力的对任职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3《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审批后,作为本公司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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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
4.2人员招聘
4.2.1根据各部门及生产需求提报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人员招聘、拟订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经资料筛选,面试综合考评合格后,经过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录用。
4.2.2录用后,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员工亲笔签名,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4.3培训和考核
4.3.1原则上包括入职培训、上岗前培训、升职、调岗培训和在职培训。 4.3.2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10天内完成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公司制度培训书面考核,达到合格进入试用期,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安排在入职培训及车间的上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完成并通过部门负责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3.2.1公司基础教育:
包括公司简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境意识。员工纪律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知识等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3.2.2部门基础教育:
学习本部门管理文件、技术文件、操作文件、产品生产卫生知识、卫生要求、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4.3.2.3岗位技能培训:
对于岗位技能的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培行,学习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培训考核的方式有笔试,口头提问和实操,如灌装员工则通过实操进行考核。
4.3.3员工在岗培训
1)公司将根据上年度产品质量稳定情况,产品结构情况、过程控制情况以及各岗位能力需求情况,顾客反馈情况等内容进行分析,确定对在岗员工的培训内容,以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满足岗位的需求。
2)体系知识的培训体系小组长负责培训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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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安全知识培训
1)新入职或调岗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员工需接受特定培训,例如设备操作工,必须进行设备安全操作上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
2)在条件许可时,建议在职员工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消防演习及其他安全相关的培训,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特殊岗位员工,人员有变换或管理制度变更时,部门需要组织重要环境岗位人员进培训。
4.3.5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1)特殊工序、关键工序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如卫生管理员、配料员等
2)需取得国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如驾驶员、电工、等必须持有国家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3)内审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系专业培训机构,如认证机构、管理顾问机构进行专业强化培训,经考核取得资格证。
4)微生物检验员: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上岗资格证。
4.4培训计划及实施
4.4.1根据实际需要,从体系运行、安全防护、作业指导等方面的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核后,呈管理者代表审批,制成《培训计划》,下发各部门执行。
4.4.2各部门组织内训前需由申请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部门最高主管审核后实施。受训员工须在《培训记录考核表》中签到。培训结束后,交至行政人事部存档。每次培训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考核表》,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记录等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4.3各部门的计划外出培训,应填写《外出培训申请》报人力资源部走审批流程。
4.5培训有效性的评估 4.5.1培训的考核方式 1)笔试或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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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发合格证书或证明。 3)颁发上岗证或操作证等。
4.5.2不同的培训采取不同的考核形式 4.5.2.1入职培训采取笔试考核形式。
4.5.2.2岗位技术培训采取笔试考核、现场实操考核形式;特殊工种(电工、冷气维修工、锅炉工、叉车司机等)需获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的上岗证。
4.5.2.3在职培训采取观察、笔试、实操或年度评核等方式进行评估。 1)对于培训效果评估方式为笔试的培训:
A.由各部门在培训结束后对受训对象进行笔试评估培训效果,相关考试结果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汇总和存档。
B.由体系小组提供考试题库,人力资源部定期随机抽取参训人员进行笔试确认培训效果。
2)对应培训效果评估方式为实际操作的培训,各部门需在培训结束后,选择合适的效果评估方式,并把相关资料,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汇总和存档。
4.5.2.4送外或外聘专家培训由相关培训机构考核,颁发相关证明或证书。 4.5.2.5对不符合培训要求的,需进行再培训。 4.6员工评估
4.6.1员工试用期评估
员工试用期结束时,由部门主管评估其试用期能力表现,决定是否继续录用,若未通过试用期评估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4.6.2员工定期评估
4.6.2.1根据人力资源部要求,各员工的隶属上级对其进行定期评估。由员工的上级根据其表现,对其在财务指标、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其上级领导核批后叫人力资源部保存。
4.6.2.2根据员工定期评估所反映的情况,可由管理者代表或各部门提出针对性培训意向,以使在职员工的能力和素质达到公司的要求。
4.7员工个人档案的建立/更新
4.7.1当新员工被录用后,人力资源部应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同时为新员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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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如有内部员工调动,经核批后,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个人档案。 5.相关表单
5.1《培训计划》 5.2《培训申请表》 5.3《培训记录考核表》 5.4《外出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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