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
一. 课程介绍: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是法学专业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高等专科教育的要求和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1.考试题型:填空;选择(单项、多项);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有没有名词解释我认为中央电大的教学文本中回答的不具有确定性,建议还是要掌握。而且即使没有名词解释,也可以以填空或简答方式出现。
2.答题要求:简答应简单完整;论述应详细并应结合自己的看法;案例分析问什么答什么,有针对性,并要回答为什么即展开讨论。 3.考试内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编)皮纯协 第一篇——第四篇
4.最终成绩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
三.以往试卷分析:
(一).考试要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变更\行政法基
本原则(具体要求)(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合理性与合法性原则解决的问题)\行政法的作用和分类
2.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职责(包括行政职权产生的来源)\行政机关特征\行政职务产生程序(主要是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政府派出机关的类型
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委托的组织以及两者区别\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和义务\行政相对方的分类\行政授权的概念和特征
4.行政法制监督\构成\与监督行政区别和共同点(论)\行政监督作用(论)
5.行政行为的概念、判断、分类和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特征(论)
6.行政指导的分类\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缔结方式 7.行政救济\途径 8.行政复议机关的分类
9.行政诉讼被告\审理案件依据\权限\受案范围\诉讼阻却情形\行政诉讼构成要件(论)\行政案件执行根据
10行政追偿\被追偿人
11行政处罚种类和原则\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 12行政立法\效率原则\立法主体\立法程序的原则
13.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等有关行政许可内容
14.行政赔偿概念、特征(论)\方式\归责原则
15.行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行政不当 16.即时强制\强制执行措施概念、种类和对象\行为罚的概念
17.国务院地位\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 18.当事人的分类\被告的特征 19.行政判决的概念
20.行政诉讼的主要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的作用(论)\行政诉讼法的概念\审理案件不公开的情形
21.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案例分析是行政处罚管辖\行政诉讼法院的审理结果\判断谁是原告和被告\判断听证程序是否合法
注意问题:
1、考题具有很大的重复性。已考过的知识点会一字不差的出现,也可能在变更题型后出现。
2、复习时要学会:某些简答题可以以论述题方式出现,某些已考过的论述题会以简答题方式出现。概念可以以填空方式出现,也可以在简答题中出现。 3、要熟悉课本和法律条文才能做好单项和多项选择题。
4、从以往试卷分析,考题比较多而分散,但不难,大都是需要记忆的,所以必须多看书。
5、在考试时遇到不会的题目,不要空白,要在试卷中找一下有没有合适的答案。
6、行政许可和行政诉讼证据是这几年新增加的内容,在考试中一定会出现。
四.考试重点: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内容很多,重点比较零散,其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重要。必须掌握相应的法律条文。
2.掌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受理范围、管辖机关、申请期限、决定内容等。
各章考试重
点知识点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概念。从概念中应明确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行政关系,经调整后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
3.行政法的法源:从法律效力来理解。
4.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从行政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及
法律作用来理解。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
和合理性原则。
2.明确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的概念和具体要求。
第三章:行政法概述: 1.行政主体的概念
2.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联系教材体系。
第四章: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概念
2.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注意派出机关的地
位。
第五章:公务员: 1.公务员的概念
2.行政职务关系:注意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消
灭的具体情形。
第六章:被委托的组织和被授权的组织: 1.被委托的组织和被授权的组织的区别 2.特别注意两者的法律地位
第七章:行政相对方
1.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
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1.注意与第十六章行政监督的区别:
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的分类:重点掌握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
行为。
2.行政行为的效力:4个力,注意相互的关系
3.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合法要件:联系行政合法性原
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十章:行政立法:
1.行政立法主体:注意地方性规章的制定主体。 2.对行政立法的监督:注意法院的监督作用和权限。
第十一章:行政许可 重点章节,《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颁布时间。 1.行政许可的概念
2.行政许可的性质和特点 3.行政许可的作用
第十二章: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的种类,明确间接行政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
执行。特别是间接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第十三章:行政合同、第十四章:行政指导
1.两章有共同点,联系起来复习。掌握两者的概念和特征。注意行政指导一般情况下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十五章:行政处罚:(重点章节) 1.概念 2.原则
3.种类和设定主体 4.管辖和适用 5.程序 6.执行
复习本章内容必须联系《行政处罚法》的条文。
第十六章:行政监督: 1.概念 2.行政监察 3.审计监督
第十七章:行政责任 1.概念
2.内容: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
1.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十九章:行政复议:(重点章节) 1.概念和特征 2.行政复议参加人 3.行政复议的范围 4.管辖 5.程序
第二十章:行政赔偿 1.概念和特征
2.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 3.行政赔偿范围
4.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认定 5.行政赔偿程序:单独赔偿程序和一并赔偿程序 6.行政追偿
7.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注意残疾和死亡的情况)
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 1.概念
2.基本原则(注意特殊原则)
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1.管辖范围联系行政复议,管辖注意经复议的再起诉的
情况。
2.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1.明确当事人的概念和范围 2.掌握原告和被告 3.了解第三人的情况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证据: 1.特点和种类
2.举证责任:有被告承担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程序:第二十六章:行政判决、裁定和决定
1.本章以了解为主,可联系民事诉讼程序。注意概念。 2.行政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概念和适用情况。
第二十七章:涉外行政诉讼:本章以了解为主,一般不考。
五:难点知识分析:
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派出机构的职权和责任承担问题,如公安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
罚的人不服的,应向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在这里,公安派出所行使警告、50元以下罚款时是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也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50元以上的罚款则应以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是属于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因此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就不同。
2.“一事不再罚”原则中的罚是指罚款。注意适用情况,是在对同一违法事件中。
3.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8种。 4.行政复议的抽象性行为的审查。注意是一并提起,而不能单独提起。
5.行政诉讼的管辖:涉及经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认定。 (1)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和受害人
(2)在房地产、矿产、森林、专利等确权案件中主张权利的人
(3)作出相互矛盾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两个行政机关 (4)因同一违法事实被处罚的两个以上共同违法人中没有起诉的人
(5)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具体关系:
(1) 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
讼之间自由选择(大多数法律规定)
(2) 自由选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但选择了行政复
议后即不得再提起诉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3)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再起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4) 以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只能复议,不能诉讼。
六.案例讲解:
1.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问(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3)如何确定本案的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 答:(1)上述复议申请没有超过复议期限,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天内.
(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可以由县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为350户居民,被告为市公安局,第三人为余下的130户居民.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当事人诉讼应当通过诉讼代表人的方式进行.
2.A市文化局与公安局在一次联合稽查中,查获该市东区个体户包某从外地运回一批价值10万元的盗版光盘。市文化局与公安局便依法对这批光盘予以扣押,并以共同名义对包某作出2万元的罚款决定。次日A市东区工商局吊销了包某的营业执照,东区公安分局委托该区洼里派出所对包某予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包某不服上述行政处罚。问:
(1) 上述处罚决定,哪些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而作出?为
什么?(2分)
(2) 包某若申请行政复议,谁为复议机关?(5分) (3) 包某若对行政拘留不服能否直接起诉?为什么?
(2分)
答: (1)罚款2万元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需要经过听证程序;
(2)对罚款2万元的处罚的复议由A市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对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由A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对拘留10天的处罚由东区人民政府或A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
(3)对拘留不服的,不能直接起诉,必须先经过行
政复议。
3、甲某因琐事与乙某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某市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某拘留10天,对乙某予以警
告,甲某不服,向位于B区的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将对甲某的处罚改为拘留1天。甲某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根据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2007年1月试题)
答: (1}应当以市公安局为被告。(6分)
(2}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
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需要展开论述)
4、某电子公司违法经营,某市某区工商分局决
定由工作人员王某、钱某负责调查处理。王某和钱某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3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某区工商分局于S日后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王某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王某当场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决定,并向电子公司收取了50元的听证费用。
问题:试分析从程序上看,工商局的行为有哪些违法之
处? (2007年7月试题) 答:(1)没有当事人的请求,不能主动举行听证会,(3分)
<2) 因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又提出申请,
听证会不应当公开举行;(3分)
(3) 主持人王某是本案的调查人员,应当回
避;(3分)
(4) 听证会上主持人不能当场作出处罚决
定,应在会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会的具体情况作出;<3分)
<5) 听证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3分)
5、李某到山林中捉野兔,被某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截住,工作人员发现起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李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谁?(2008年1月
试题)
2、本案中的行政相对方是谁?
3、本案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谁? 4、本案中护林防火检查站属于派出机关吗?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什么?
答案:1、某林业局 2、李某 3、某林业局和李某 4、护林防火检查站不属于派出机关,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行政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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