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关于暑期申请留校住宿管理办法
为加强暑期学生住宿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假期,经后勤管理处与学工部研究决定,对暑期留校做如下规定,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留校申请
1、研究生假期留校,必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凡是办理过相关手续的不用再办理;
2、考研学生假期留校,只允许大三学生申请(五年制学生大四可申请),学院严格审查,统一办理,并安排辅导员负责管理;
3、参加各类全国科技竞赛和教务处招生咨询的学生申请留宿,需要相关学院或单位出具统一证明;
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由校团委、学院统一出具证明即可(写清留宿时间段),社会实践完毕,学生必须离校;
5、其他学生一律不许申请留宿; 二、暑期留校生管理
假期期间,为确保留校学生住宿安全,学生公寓将实行集中住宿管理、出入凭证、分时段开门等管理制度。
对于在外打工、假期考驾照等留校住宿学生,学生公寓中心将于7月20日前集中清理。
三、安全责任 假期期间,所在学院协助后勤管理处做好留校学生住宿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学工部(处) 后勤管理处
2013年7月8日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汇总表
科信学院要求:
1、 7月11日、12日办理,13日上午把附件1、2集中交到学工办后报给公寓中心,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2、 住宿学生填写附件1“申请表”,辅导员统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传至共享)。
3、 留宿学生辅导员24小时开机,对口管理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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