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浅谈服刑人员教育改造

浅谈服刑人员教育改造

2021-12-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浅谈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初级阶段心理状态

服刑人员改造心理特征是其价值观取向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和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说,是了解罪犯个性特点和结构的重要手段;从实践上看,对查明具体犯罪原因、提高教育改造水平、增强对服刑人员内心了解、以及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选择正确的策略方法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入监后服刑人员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对监狱和监狱政策的不了解。

一方面对监狱和监狱政策的不了解,主要针对初犯的服刑人员,入监初期心理状态主要表现为恐惧,烦躁,失落及绝望,这种不健康的心态将严重阻碍教育改造的质量,引导不当就有可能直接导致服刑人员自暴自弃,再次犯罪。另一方面目前监狱主要以封闭式管理为主,加之宣传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社会舆论和文字影视作品对监狱的负面报道,使部分外界人士认为监狱十分黑暗。

二是身份角色的改变,封闭式环境,强制性劳动改造。一时无法适应。

在这里看到的是高墙电网,铁门铁窗和荷枪实弹的武警,接触到的除了服刑人员就是干警,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往往会引起他们心理上的恐惧感。再有狱内实行严格的法制化管理与相比之下社会上较为宽松的道德规范所产生的巨大反差使得一些在外面自由散漫,极度堕落的服刑人员难以适应。加之强制性的劳动改造对于那些曾在外面游手好闲,只想着不劳而获的服刑人员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

三是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对劳动改造意义不了解。

由于新投改服刑一些文盲加法盲根本就不知道服刑改造是怎么回事,错误地认为“判了无期就是一辈子坐牢。心态趋于悲观,十分不利于改造,同时也不利于监狱维稳工作。

四是因判刑给家庭带来的诸多压力,导致对前途失去信心,悲观绝望。

有些服刑人员或因为身负重刑,或本身来服刑时的年纪就比较老了,或有其他身体疾病,或由于他的判刑造成家里经济困难,妻离子散等原因,对前途失去信心,悲观绝望。

二、劳动改造初期服刑人员所表现出的特征

一是认罪伏法,积极改造。在服刑期间,认罪伏法,积极改造,争取早日记功减刑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居多,其中主要是那些犯罪恶习不深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较多。从犯罪事实来看主要表现为有的是被人拉拢、蒙蔽、威吓而犯罪;有的是激情犯罪;有的是过失犯罪;其犯罪意识并不是很强烈,犯罪恶习也不深,造成的损失及危害也不是很大,对自己的犯罪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愿意通过服刑改造来赎罪。

二是积极“拉关系,找路子”。这一类主要是那些累犯、再犯的“老油条”,多进宫服刑人员由于有所谓的“劳改经验”,适应环境比较快,同时熟悉监狱内部的一些管理模式,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希望通过这种不断“摩擦”获得更多的空间,能让自己在监狱里的服刑生活过的自在些,舒服些。

三是消极怠工,浑浑噩噩。这类服刑人员表现为不惹是生非,不积极学习,好逸恶劳,对改造没有过多要求,,其中以刑期较短和刑期较长文化程度较低居多,以狱当“家”,在

监狱里混刑期。

三、服刑人员投改初期的改造对策

投改初期的服刑人员正处在他人生低谷中的开始阶段,由于他们在这个阶段最容易引发监管安全事故,所以,我们通常把服刑人员的这个阶段称作“改造危险期”。我国有句老话,叫作“万事开头难”,处于这一阶段的服刑人员同样面临这个问题。漫长的改造岁月究竟该怎么度过?监狱民警又该如何帮助、教育、引导他们顺利地度过这个“危险期”?教育引导的好有可能从此走上积极改造的道路,反之,则有可能走向抗改,甚至走向罪犯的不归路。

首先加强个别教育,增强改造意识。

对于处在改造初期的服刑人员,加强个别教育工作显然更为重要。对他们的教育也必须更有针对性。教育内容主要应该包括这几个方面。(1)监狱的管理制度。监狱如何组织服刑人员学习、劳动、生活卫生及考核、奖惩(刑事、行政)等。(2)“服刑人员改造行为规范”及相关的监规纪律;(3)国家法律法规对服刑人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4)改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正确途经和方法。(5)正确迈出第一步对以后改造的影响。(6)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罚。(7)对于组织邪教破坏法律及被判死缓无期(危险分子和重点人)的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应循序渐进,加强帮教力度,创新帮教方法,完善帮教体制。通过以上内容的教育,让服刑人员对监狱及监狱管理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消除恐惧、不安等心理,稳定改造情绪,对自己已后的改造有一个初步的目标。

其次强化监控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对新投入改造的服刑人员,不论他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走上犯罪道路,不论他们是初犯、偶犯、过失犯或累犯,不论他们的刑期长短,都应该做好包夹控制工作。身份的改变、环境的转移以及由于他们犯罪给自己或家人带来的一系列变故都可能影响服刑人员的思想,在我们对他们还没有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绝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全天侯的监控其改造行为。绝不允许安排新投改服刑人员单独或脱离原互监小组参加劳动、学习等。

再次落实帮教措施,共同促进改造。

一是要指定干警负责教育转化;二是要安排改造积极的服刑人员进行帮教;三是要及时和其亲属联系,签定帮教协议;四是通过社会力量做好帮教,如服刑人员的社会关系人、原工作单位或当地司法机关等。要让服刑人员充分感受到干警的关心、亲人的温情、社会的宽容,消除其消极、失望等心理,重新树立起生活信心。

最后跟踪教育效果,巩固改造成绩。

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服刑人员其心理感受、思想变化也是不同的。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工作不能一劳永逸,应该制定相应的跟踪教育措施,预防改造中的反复现象,不断巩固改造成效,提高他们的自觉改造积极性。可以从五个方面去跟踪、观察教育效果。一是跟踪其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的程度;二是跟踪其接受干警教育的程度;三是跟踪其劳动情况,包括学习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对劳动的具体态度等;四是跟踪其对思想、文化、技术学习特别是法制道德教育的态度;五是跟踪其对待生活卫生管理的态度及个人生活卫生习惯。通过五个方面的跟踪观察和教育,基本上能把握新投入改造服刑人员的“改造脉搏”,为下一步深化教育、矫正恶习、转化思想打下较好的基础。

五监区:哈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