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样机试用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互相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试用甲方的产品样机的事宜,经友好磋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所涉及的产品规格、数量、价款等 产品名称 监控系统 型号规格 数量 1 1 单位 台 台 单价(元) 总价(元) 50000 2000 50000 2000 备注 短信猫一台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样机交付:
合计¥: 元 2.1. 交付地址(邮编): 2.2. 乙方指定收货人:
收货人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三、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3.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机的试用。 3.2. 在试用期内,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3.3. 对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甲方将及时予以响应。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产品的安全,并在产品受到损坏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产品的相应
赔偿费用,产品价值见本协议第一条; 四、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产品的安全,应采取相应的防损、防盗等措施; 4.2. 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得更改样机配置,不得复制、刻录样机里面所有程序软件; 4.3.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产品运作异常时,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甲方人员到场,了解实际情况; 4.4. 乙方应在试用期内作出购买或不购买试用产品,若乙方不购买,应及时向甲方归还软件、
硬件、软件加密器及其它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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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试用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样机的试用期为 15 天,自乙方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乙方未退还甲方提供的试用产品,则自动视为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产品。 六、
故障判定标准及责任区分
双方应本着公平、互信的原则制定共同的产品质量判定标准,并依据执行,若有不尽之处,再友好协商判定。如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将由甲方负责;样机的外部划伤,遗失,配件不全,损坏等非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将由乙方负责。 七、
特别声明事项
本协议仅是一个试用协议,在试用期内乙方可以自由决定购买或不购买甲方提供的试用产品或其他产品。
北京安码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八、
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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