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7工作,部署年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年3月8日(星期六)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区行政中心礼堂(五号楼二楼)
三、参加人员
1、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
2、区委政法委全体委员,区综治委全体成员;
3、农场书记、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
4、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长或司法助理员;
5、各系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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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主要领导;
7、区综治委五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负责同志(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
8、区政法各部门全体班子成员及各庭、所、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
9、全区维稳信息督查员(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通知);
10、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或书记(由、各街道负责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请于3月7日上午12∶00以前将与会人员姓名、职务报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2、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设置振动或关机),于下午2∶45前入场,并按座位表就座。
3、政法干警入场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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