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
招新人数:9——10人
考核内容:
1. 发音音准、声线条件。
2. 对稿件播送的口语化能力及感情的运用。 3. 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4. 与音乐的配合播音能力。 5. 答辩能力。
考核形式:
1. 提交报名表,并分批初次面试。
2. 视优秀的面试者人数而决定是否需要复试。
3. 从初试(复试)的同学中筛选相对优秀的进入试用期阶段。 4. 在播音试用期对所有试用播音员进行的播音能力及操行进行考核并从中挑选新播音员。
考核方式:
初试:
1. 面试者需选择语种进行自我介绍及文章朗读,其中国语为必读,粤语及英语为选读。考核其音准、咬字清晰度、声线条件以及朗读的流畅性。(30分)
2. 同样的稿件要求其进行有感情的口语化表述。(占25分) 3. 在已设定的问题中抽选对其进行提问,考核其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占10分)
4. 现场抽选音乐,在音乐播放前奏的同时介绍音乐,考核其对音乐的敏感度及配合播音的能力。(占20分) 5. 考官问答(占15分) 复试:
1. 现场模拟播音,15分钟的时间进行自选节目模拟播送。 试用期: 1. 播音质量。 2. 出勤情况。 3. 播音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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