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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的警示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政縱制文摘版I TALK杂 论职业“打假”人的警示□张国栋在电商“江湖”上,活跃着一群特殊 的“打假人”。他们通过搜索关键词锁定

“猎物”.收货后用“话术”来“套话”,进而

进。可见,此类“打假”变“假打”,已经不

进,对职业打假行为要严格监管,严防

“假打”干扰市场正常运营。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

只是简单的维权问题,而是演变成了敲

采取举报、威胁等多种手段要求退款并 索赔从中牟利。近年来,这种特殊“打

诈勒索。因为其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所

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非以“打假”之名行“假打”之实的行为。 只有法治逐步建立健全、执法不断加强、

监管真正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可望 落到实处。假”有“产业化”趋势。职业“打假”人以维权的名义,将打

假当作一种“产业”去经营,他们的目的

“打假”变“假打”,是问题也是警

示。应当承认,“假打”行为之所以得逞,

除了假冒伪劣商品确实客观存在之外, 打假趋于职业化,也佐证了当前消 费市场维权掣肘依然存在。维权成本

不是伸张正义,而是追逐一己私利。这 样的行为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多少益处, 反而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甚至引发

也说明负有打假职责的监管部门没有尽 到应有的责任。一线监管人员应是责无

旁贷的专业打假者。这是因为,监管人

高、救济途径不畅、法律专业知识匮乏

等,都严重弱化了普通消费者维权的积

极性。立足于净化消费市场的目的.还

商业纠纷和社会矛盾。从执法实践来看,举报前职业打假

员更熟悉法律和监管业务,更能清楚地

识别制假造假行为。“让专业的人干专业 的事”符合社会分工规律,可以节省社会

是应该反思当前的维权痛点,努力减少

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大众维权意识和水

者习惯通过“封口费”等手段威胁企业牟

取利益,举报后还习惯以行政复议、行政

整体运行成本。如果执法人员能像职业 平。当所有人都具有打假意识的时候,

才能倒逼企业不敢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诉讼、要求信息公开等手段向监管部门 施压扩大影响。监管者在证据明显缺失

打假人一样去发现假货线索,相信便不 会有职业打假的空间,也不会出现“打

才能让打假由职业化变为大众化,进而

形成优胜劣汰的常态。X5(摘自《经济日

的情况下.还要做一些效率低下、于事无 补的“场上跑动”,使得有限的监管力量

假”变“假打”。也许正是监管、执法不到

位,才导致职业打假人去“补位”。此外,相关的立法工作也要与时俱

报》)被牵制、消耗,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合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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