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放置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爆易燃,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施工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专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败的一律不准使用。 8、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适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
(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
现有无缺陷或损坏。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
1、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具要根据产品说明书或规程规定的要求在指定的年限内使用,如已过期,应给予报废。
2、使用人在每次使用前都要对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附件齐全,安全可靠才能使用。
3、使用人必须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如果有疑问,应及时向班长或安全员咨询。
4、严禁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二、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
1、安检人员应经常检查,指导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发现不正确使用的,应及时纠正。
2、任何人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否则按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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