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粤府〔2015〕35号),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抓手改造提升现有产业,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打造工业4.0,推进工业绿色安全发展,以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珠海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政产学研资”一体的工业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港澳特色,利用横琴自贸区政策优势,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引进来、走出去,突破制约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坚持高端智能化与集约绿色化发展相结合。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产业集聚。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中低端向高端提升,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四)坚持存量优化与增量提质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工业发展水平。完善工业发展载体,培育“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引进和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我市工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步伐进一步加快,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国内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主要定量目标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11%左右;
2.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到23万元/人左右;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到1.3%;
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55%;
5.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2000件;
6.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
7.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27%以上;
8.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8家左右,其中500-1000亿元的企业2家,超2000亿元的1家。
四、重点攻坚行动
(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3%,三年累计提高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32%,三年翻一番;工业企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达280家,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规模与品牌位居国内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2.重点任务。
——支持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对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检测设备给予资金扶持,对其承担国家、省技术创新项目按比例给予配套。重点
支持格力、丽珠等国家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其承担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能力。[市科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各区(功能区)]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落实《关于推进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制定市创新驱动公共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在生物医药、智能电网、航空、软件和集成电路等领域组建一批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落实与清华大学、华南理工、中科院广州分院等高校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在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市科工信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区(功能区)]
——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鼓励各区、园区、企业依据自身发展需求兴办各类孵化器、加速器。落实工业用地孵化器载体房屋可分割转让政策。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扶持办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珠高校建设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补助。出台《珠海市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力争用三年时间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建立对科技企业的投融资补偿和引导制度。支持我市创业投资机构向国家、省申请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起设立主要投向科技企业的子基金。支持举办或参与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市科工信局、人社局、财政局、金融局、国土局,各区(功能区)]
(二)实施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重塑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全市三年累计引导6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25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00亿元;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000亿元;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达到15家。
2.重点任务。
——引导企业扩产增效。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经济效益,促进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支持格力商用空调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商用空调生产规模;支持三一海洋重工、中海油等项目建设,发展半潜式钻井平台与超大型海上浮式结构物等高端海洋装备;支持中航通飞、珠海北车、银隆新能源加强设备投入,充分释放轻型公务机、低地板有轨电车、高性能纯电动客车等新型交通装备预期产能;支持珠海碧辟三期、华峰二期等项目建设,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珠海方正、醋酸纤维、红塔仁恒搬迁改造,实施产能倍增计划;支持丽珠集团、联邦制药、润都制药等生物医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长远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市科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各区(功能区)]
——推动企业设备更新。鼓励和支持企业购置先进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实现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将淘汰落后产能与产品提档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先进产能,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市科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区(功能区)]
——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支持罗西尼、威丝曼等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通过信息技术与传统生产技术融合,实现产品创新、生产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实施和企业内训辅导工作,推动一批试点企业完成贯标工作。[市科工信局、各区(功能区)]
——开展技改投资动态监测和服务。完善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工作体系,将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纳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内容,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各区、功能区把握了解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引导;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制订主营业务50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改造滚动计划,建立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工作台账,提供跟踪服务。[市科工信局、统计局,各区(功能区)]
(三)构建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工业转型升级新增长极。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末,装备制造业三年累计实现投资400亿元左右;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提高到522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50家。
2.重点任务。
——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全面落实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珠海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在建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围绕项目筹建、在建、投产三个阶段,落实工作重点和责任主体,全力推动重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形成产能。高标准举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专项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先进装备制造龙头项目和一批“高、精、专”中小型配套企业。完善西部地区装备制造业发展载体建设,创新融资手段,筹集园区专项建设资金。组织申报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力打造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装备、高端电子电气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等六大产业基地。[市科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国土局、环保局,各区(功能区)]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市、区财政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促使企业自觉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及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继续推进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海洋工程装备、航空等6个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落实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框架协议,争取省有关政策、资金对基地项目、公共平台的支持。[市科工信局、财政局,各区(功能区)]
——加快发展生产服务业。把握国家“一路一带”建设机遇,依托港珠澳大桥、海港、空港,出台《珠海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高栏港深水大港和游艇码头建设,推进“珠港澳物流合作园”加快进度,努力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战略重要支点。充分借助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等品牌会展资源,依托珠海特色产业,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的交流合作,加快发展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品牌化展会。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评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市科工信局、发改局、商
务局、会展局,各区(功能区)]
(四)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拓展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形成智能制造产值规模超100亿元;年产值超亿元智能制造骨干企业达到10家;三年累计推动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重点任务。
——打造高新区机器人产业基地。推进省市共建智能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加快高新区ABB机器人产业园建设。支持格力电器、运泰利、云洲智能等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加快引进ABB、库卡等一批知名机器人企业落户建设。按照省市签订工作协议,共同推进智能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快突破以机器人为重点的智能制造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机器人本体、控制器、伺服电机、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应用,打造完整的机器人制造产业链。(市科工信局、高新区)
——实施“机器换人”计划。推进工业机器人示范应用,以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行业为重点,支持格力电器、赛纳科技、凯邦电机等“机器换人”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支持格力电器等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培育建设试点。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市科工信局、各区(功能区)]
——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新业态和智能产品。发挥我市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优势,发展嵌入式软件和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云洲智能的无人船、羽人飞行器的无人机、格力电器的机器人、运泰利的生产自动化设备、魅族科技的智能手机等智能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金邦达智能卡、光宇电池、新元电子等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实现制造过程和制造装备智能化。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企业开展一体化增值服务,由产品制造型向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工程总包、全程服务型企业转变。[市科工信局、发改局,各区(功能区)]
(五)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模式。
1.工作目标。
至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9%,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27万千瓦;创建 1个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2.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问责制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按期完成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市级和企业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加强对全市工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管理,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及节能规划的评审,敦促企业落实节能规划和计划措施。加强工业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强化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和石油炼制、化工等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排放的
综合治理。[市科工信局、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各区(功能区)]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高栏港经济园区加快实施循环改造,按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落实我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市科工信局、环保局,高栏港区)
——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开展清项目促转型工作,对全市占用土地多、产出少、污染大、能耗高的项目进行清理,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促进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市科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各区(功能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
(二)加强目标落实。市政府每年根据省下达的年度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各区要将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加强跟踪服务。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各区要建立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市科工信局报送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资金保障。2015-2017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做好与省财政统筹安排的516亿元资金对接。具体额度由市科工信局会同财政局进行测算,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区、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指标纳入市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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