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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2022-11-1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沈阳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意见》(沈教发[2005]7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秩序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到校时间为早7点40分,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不得组织学生自习和开展活动。小学、初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严禁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学校要严格执行校历,中小学停课须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学校要均衡配置教师、学苗等教育教学资源。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各班人数均衡,不得以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名义分班;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再重新分班。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辅资料的征订,严禁学校、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

二、教务管理

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课程表,审核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表,布置学期教学任务。

教学主管部门每日落实候课、查课、调课、备课、听评课、教研、教学工作会议、信息收发汇总等一日常规,填写《教务日志》。

每周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周工作计划;会前做好调查研究、会上做好记录、会后做好跟踪反馈。

每月依据计划执行教学、教科研、师训、学生活动等工作安排,对年级组、教研组、集备组的工作情况和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期初、期中、期末各集中检查一次教师的备课、听评课、作业批改的数量及质量、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分析等工作。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实验室、图书室、活动室、体音美器材和设施的使与安全管理情况。

期末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和考评,包括教学(含教科研、师训)工作总结、年级组教学工作总结、教研组教研工作总结、集备组工作总结、教师教学工作总结及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考评汇总定期收集、整理各种计划、规章制度、活动纪实、检查记录、工作总结及考评、奖惩记载、学生档案、学籍等教务资料,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三、教学计划管理

学校与教学有关的计划包括教学(含教科研、师训)计划、教研组教学和教科研计划、学科集体备课组教学计划、教师个人教学计划。各类计划中要有目标、有措施,并作为检查和评价教学工作的依据。

学校教学计划由教学校长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于开学前传达到各任课教师,学期末进行总结。

教研组教学计划由教研组长制定,经教师讨论,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处审定执行。

学科集体备课组教学计划由备课组长制定。同年级同学科2人以上(含2人),要制定年级学科教学计划。

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经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审定后,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校长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以上教学工作会议,业务校长按月、教导主任按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各类计划落实情况。

四、教学过程管理 (一)备课

区教研室负责各学段各学科区级集体备课,下达教研计划、教学进度等,每学期于开学前、期中、期末各组织一次区级备课。 建立大学区备课制度,学区长学校根据学区内其他学校的需求,每学期定期组织学区集体备课。

学校各学科每年级2人以上(含2人)者,成立年级学科备课组,每单元或章节集体备课一次(或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针对区级学科集体备课,依据本校的实际进行二次集体备课。

教师在集体备课基础上,依据班级学情,进行第三次富有创造性的个性化备课,写好课时教学设计(教案)。每学

期开学前应有超前两周的备课量,平时授课至少有超前2节以上的备课量。提倡开展教案、学案一体化的实践与探索。采用电子教案的,必须有个性化施教批注。教案中高质量教学反思不少于总课时的30%。

学校教务部门于开学前和每月月末,各检查一次教师日常备课情况和教案书写情况;教学主管校长和主任针对重点问题随机抽查,实行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学科集体备课组长签字认定制度,并将检查结果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反馈。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调课和停课。教师在上课铃响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学生起立致敬,师生互致问候,准时授课;下课铃响及时下课,不得拖堂、确保学生的课间休息。

教师着装大方得体,教态亲切自然,不得有坐着讲课、随意离开教室、使用通讯工具等不规范行为。对课堂上出现的偶发事件应善于控制个人情绪,冷静妥善处理,严禁使用训斥、挖苦及其他不文明语言;不得因教育个别学生占用过

多的授课时间,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遇见突发事件应果断处置,确保学生安全。

2、课堂教学高效

教学设计科学。教师要准确解读教材与学生,对教材、教学资源进行加工提炼,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脉络清晰、方式灵活、学法指导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设计,把每一课教学的知识点与整个知识体系相联系并提出实现整体目标的教学策略和方法。

讲课精炼高效。教师要合理安排目标导学一预习交流、合作探究、精讲点拨、巩固拓展、达标测评等教学流程,科学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不断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教学模式,使课堂教学模式逐步由完整教学环节的常规教学模式、改进教学行为的反思教学模式、学习先进成果的经验教学模式等向针对教学内容的多元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的非模式化教学发展,加快建立高效课堂。

主体作用充分。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得到保证.课堂学生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参与数不少于

二分之一。尽可能让大多数学生通过自学和合作交流掌握学习内容。

落实分层教学。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根据学生个性、认知能力、思维类型等差异,实行分层设计、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层训练,保证课堂上绝大多数学生掌握课堂教学内容。

师生关系和谐。课堂上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利,具有愉快的情感沟通和智慧交流,师生关系民主、平等,相互尊重和理解,课堂充满合作和互动。90%以上的学生喜欢学科教师并对这门学科感兴趣。

达成教学目标。学生当堂作业与练习完成率和正确率不低于85%;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并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学生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和学科素养的培养得到扎实落实。

3、建立听课制度

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教学校长每周不少于4节、教务主任每周不少于5节。做好听课记录,并和授课教师交换意见,进行教学指导。提倡校长、教学校长、教学主任兼课,兼课可以酌情减少听课量。

学校要建立教师互相听评课制度,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写好听课记录和课堂观察评价。学校要对教师听评课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区、县(市)教学主管部门要对学校领导听课情况进行过程管理。教研部门要定期对学校各学科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调研和业务指导,协助学校改进教学工作。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每天书面作业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不得全部以教辅资料替代书面作业,坚决禁止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班主任负责班级每天作业总量的反馈与调控,学科教师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作业完成情况。

各校根据学科教学情况制定本校的作业批改要求,及时订正作业中的差错,分析错误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弥补措施,同步进行训练矫正。

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每学期对各学科作业量和批改情况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学生和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情况通报。

(四)课后辅导

学校要建立学困生、优秀生、特长生辅导机制,定期对学生学业、兴趣特长、心理健康等开展辅导活动。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辅导学生,不得在辅导期间讲新课或补课。教师建立课外辅导记录或导师工作日记。 学校教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课后辅导情况进行检查,对认真负责、辅导效果突出的教师要给予表彰。

(五)考试与评价

凡国家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要进行考试或考查,学校每学期可进行期末质量监测,章末(单元)测验随堂进行;平时纸笔测验次数适当。除上级教育部门统一教学质量监测按规定进行外,区、县(市)教育局根据需要,每学期可对部分年级或部分学科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抽测。

小学阶段严格控制考试命题难易度,不出偏题、怪题、难题;中学阶段严格按照7:2:1的比例控制试题难易程度。

按照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做好每学年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不以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与名次、不按考试成绩安排座位及编排考场。

各区、县(市)教研室、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教师要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定量分析区、县(市)、学校和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并结合情况,进行定性分析,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

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对命题、制卷、组织考试、阅卷,质量分析等考试环节进行过程管理,保证质量。

五、教科研与培训管理

每学期校级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年级学科组每周活动1次。

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2-3个重点问题进行中长期教改实验,注重实验过程和效果,力争形成实验特色。教师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某个教学问题作为课题进行改革实验,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或教学案例等不少于2篇。校级、区级骨干教师或待评骨干教师至少主持一项校级或区级以上的教研课题,并作为骨干教师、名师等评选条件之一。

学校要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业务培训,通过叙事研究、案例研讨、说课、教学观摩、教研沙龙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研训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各区、县(市)教育局每学期至少检查指导一次学校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总体评价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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