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单位:平煤神马建工集团陕西分 公司神渭管道终端项目部
编制时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将对为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一、地基基础、土方工程
1、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挖,违反者罚50元/处。
2、基坑(槽)、管沟开挖完成后未履行地基验槽手续,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200元/次。
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造成场地地基下陷深度在100mm以上,面积在1平方米以下的,罚500元/处。地基下陷深度在100mm以上,面积在1平方米以上的,罚2000元/处。
4、灰土换填。未按照要求换填至指定标高的罚款2000元。 二、钢筋工程: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接接头长度、接头中心线偏移、接头分布符合规范要求;焊接后的接头不能立即接触雨水.不允许有裂缝、脱焊点和漏焊点,表面平
顺,没有明显的咬边,凹陷、气孔等,不得有明显烧伤。违者以一个接头50元的处罚.
2、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梁少放或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班组200元/根。
3、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罚50元/处。
4、钢筋保护层厚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5、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不合格等罚款10元一个接头,焊泡渣及墙柱内焊渣不清理干净罚20元/处,不改重罚100元/处。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发生涨模现象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超过15mm的处罚50元/处,30mm以外罚2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元。
2、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罚20元/处. 3、梁、板、墙位置错误或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罚500元/处。 4、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20元/处。
5、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200元/处。
6、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的罚20元/处.
7、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8、梁、墙模板内有木屑、树皮、烟头、烟盒等杂物罚30元/处.
9、拆除模板必须经过监理或项目部批准,擅自拆除模板的对违章指挥人员罚款300元/次。造成损失由施工作业队伍承担。
10、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20元/条。
11、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m2。
四、混凝土工程
1、现场不按图施工,问题严重返工重来,砼标号错误罚500元。 2、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漏筋、孔洞面积超出100mm*100mm的,每处罚款100元。
3、浇筑后混凝土楼、屋面平整不超过?5,8mm,超过1cm以外范围罚10元/m2. 4、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0元/m2。
5、结构柱接头细部处理不到位,罚100元/处。出现接茬处不饱满、不美观,罚200元/处。
6、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按照规范养护,养护不到位罚300元/项。 五、地面工程
1、地面起砂罚100元/m2,并返工. 2、地面出现裂纹罚100元/条,并返工.
3、地面不平,高度差在5mm以上,罚100元/m2,并返工。 六、砌体分项工程
1、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超过该高度,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50元/m2.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90%,如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3、砖砌体游丁走缝小于20mm,如达不到要求罚10元/m,严重者返工。 4、砖砌体灰缝应为8,12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的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mm;竖向灰缝宽度宜为20mm。
5、拉结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罚50元/根。
8、门窗过梁不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施工的,返工重来,并处200元罚款。 七、抹灰工程.
1、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10元/m2.
2、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20元/m2.
3、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使用钢丝网片或纤维网片等加强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m2。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
/条。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并返工。
6、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并返工。
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按标高),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条,并返工。
8、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并返工。
9、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毛化处理后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5元/m2。
10、砖砌体抹灰前一天应用细石混凝土封堵脚手眼,若达不到要求罚款20元/洞。封堵不密实,罚款10元/洞。
八、屋面工程
1、屋面找坡层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并返工。
2、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
验。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
3、屋面排气平管、立管按照要求设置,立管要竖直、美观,排气立管根部均做圆锥台,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道,并返工。
4、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并返工。
5、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罚500元,并维修处理。
九、粉刷工程
1、粉刷表面颜色一致,花纹、色点大小均匀,不显接槎,无漏涂、透底和流坠.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处,并返工。
2、面层产生空鼓、脱落、龟裂,罚10元/处,并返工。 十、防雷接地工程
1、室外接地干线埋设深度不小于0.8m,位移偏差?30 mm.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处.
2、扁钢(铜)端头搭接长度为扁钢(铜)宽度的2倍及以上,至少三面焊接,不符合要求的罚50元/处。
3、扁钢(铜)焊口无夹渣、咬边、裂纹、气孔等缺陷,不符合要求的罚20元/处.
4、接地引下线外露部分应垂直且与基础表面紧密贴合,不符合要求的罚20元/处,并返工.
5、防雷接地标志为三黄三黑色,每道50mm,刷漆效果要平直、美观,不符合要求的罚10元/处,并返工.
十一、管道安装工程
1、管沟敷设前不进行超平100元/处。 2、焊条不烘干、不保温50元/处.
3、管道焊缝位置不符合规范50元/条,并返工。 4、管道防腐不按照规定施工100元/次。
5、丝扣连接麻丝不清理50元/次。
6、管道支架固定不牢固、排列不整齐50元/处。 7、管道不按照规定进行清洗100元/次。
8、穿墙管不加套管且不填加阻燃填料100元/处。 十二、钢结构安装工程 1、钢结构下料尺寸超差,翼板、腹板对接焊口不按规定打坡口100元/处。 2、不按程序施工,造成构件变形;焊口有气孔、夹渣等缺陷严重100元/处。 3、除锈不符合规范要求50元/次;角钢背靠背组对前不涂底漆、面漆50元/处。
4、焊条不烘干、不保温50元/处。
5、焊工资格证与焊接项目不符100元/次。
6、角钢与节点板的搭接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拼接焊口在同一个截面上100元/处。
7、高强螺栓安装前未按照规定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100元/次,48小时未按照规定进行初拧、终拧100元/处。
8、构件出厂前与资料不同步100元/次。 9、按规范应做力学性能试验而未做的100元/次。 十三、电气安装工程
1、预埋电气管内外不防腐,外露部分不顺直,离墙距离不符合 规定100元/处.
2、成品保护不好,造成表面变形、污损100元/处。 3、电缆敷设前电缆沟不清理100元/处. 4、电线不按规定分色50元/处。
5、室内成排开关、插座标高不一致50元/处. 6、插座面板与墙面不贴近、四周有间隙50元/处。
十四、施工现场的每个职工对已完成的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加倍爱护,不得随意破坏,各工种之间密切配合,相互保护,违者每处罚50元。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道路、厕所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垃圾及时清理,不达标罚款100元.
2、各作业班组必须做到每一道工序完料净,剩余材料和废料及时回收到指定的堆放区堆放整齐和废料入池,不达标罚款500元.
3、各工种加工作业区卫生由本工种打扫干净,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达标罚款200元.
4、每个单体工程架体下和周边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分类规整堆放,作业面的材料要整齐有序,长时间不用的必须回收到工地指定的
材料堆区放堆放整齐,不达标罚款500元,
5、各作业班组作业中私自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的(包括安全网、架体、防护栏杆等)罚款100元.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装,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防护用品,禁止穿高跟鞋和短裤,违者罚款50元。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并正确佩带,违者罚款50元。 8、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违者罚款100元。 十六、工程综合管理
1、项目开工前完成前期资料报审工作,本月内未完成罚200元/项。 2、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质量、技术交底,要求内容齐全正确,符合工程实际,签字规范,不得有漏签、代签现象。如有不规范现象扣除100元。
3、项目部每月18日左右组织一次质量活动,班组每周五进行一次质量例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体检查。对质量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者,罚款500元。
4、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资料、数码照片等必须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资料不完善,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酌情扣除100--500元。
5、公司及甲方要求的月报、周报、日报等按照要求上报,违反扣50元/项次。
6、施工现场出现偷工减料、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视情
况轻重、损失程度,对相关责任班组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项目主要管理者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7、专兼职质检员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工序不合格,但未造成质量事故的,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8、施工质量及观感质量突出,较以往确有大幅度提高或较其他工程较为突出者,酌情予以500—-3000元奖励,遇有上级检查及迎检任务,因质量得到充分肯定或突出表扬的,酌情给予1000—-3000元奖励。
9、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得到上级部门表彰,根据情况,每项次奖励1000-2000元。
10、严格执行三级验收,自检合格方可报上一级验收,施工资料、数码照片等必须按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因施工质量或施工资料造成验收不合格的,扣除100—-1000元,虽验收合格但不规范项较多的,酌情扣除50-—300元。
其他未尽事宜,以设计图纸、规范、项目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人员书面及口头交底为准,全体参建人员按此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的工程强度不够、质量低劣,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且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即构成工程质量
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按照原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90)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有关精神进行划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超出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和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对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缺陷;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缺陷;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原国家城乡建设环保部一九九三年的通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质量问题划分
1)、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为三类质量问题。 2)、1000元-3000元为二类质量问题。 3)、3001—5000元为一类质量问题。
三、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四、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项目部和公司领导,事故处理完毕写出事故追查报告,由项目部报分公司及主要领导。
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事故,由项目部将事故追查报告以书面形式上分公司。
3、发生质量事故不按时上报视为隐瞒事故。 4、质量事故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如下:
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事故概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分析;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相关各种资料; 五、质量事故追查办法
1、杜绝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事故责任班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
2、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由项目部组织召开事故追查会,质量技术部,安全生产部,事故单位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负有责任的施工班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
六、质量事故的处罚
1、质量技术部对单位工程质量提出质量问题,该工程负责人不组织处理或质量问题反复出现,责令停工整改,并对单位工程管理人员,作业班组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2、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按如下办法处罚:一般质量事故对班组长罚款200元;一、二、三类质量问题对班组长罚款800元,600元,400元.
3、对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以内的质量问题,对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罚款200元,100元,单位工程其它管理人员、专职检查员,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50—100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作业班组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
4、对于经济损失5001—10000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对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罚款300元,200元,项目工程其它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50元—200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作业班组处以2000元-4000元罚款。
5、对经济损失在10000-30000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罚款400元,300元,项目工程其它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100元-300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
作业班组处以3000元-6000元罚款。
6、对经济损失在30001-50000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罚款500元,400元,项目工程其它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200元-400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作业班组处以4000元-8000元罚款.
7、对经济损失在50001—100000元以内的质量事故,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罚款600元,500元,单位工程负责人罚款项目工程其它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视其责任大小分别处以300元—500元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作业班组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
8、对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除对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外,交公司领导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如主要责任在于施工单位时,按第六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陕西分公司渭南终端项目部负责解释。 陕西分公司渭南终端项目部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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