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1年秋季确定党员
发展对象面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面试规则
(一)面试对象
本次面试的对象为2009级已积极一年并且在一年内无违纪现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面试内容
1、党章相关内容;
2、2011年两会相关内容。
(三)面试方式
1、本次面试采取抽题作答的形式。每位同学可抽取一张题卡(每张题卡只有一到简答题或论述题),并按要求作答。
2、每位评委可随机补充提问。
3、每位同学有2—5分钟的准备时间。
4、答题之前须在1分钟之内做简单的自我介绍。
5、面试者回答问题完毕之后由其培养联系人评价其一学年内情况以及思想动态。
6、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即时打分,面试结束时当场汇总并公布面试成绩。
二、评分标准
(一)本次面试采用70分制。
(二)评分标准及比例
1、自我介绍环节(5分)
2、入党动机(20分)
3、回答问题时表达是否准确、清楚、简洁、流畅、有逻辑性。(30分)
4、态度端正,积极、乐观、诚实、自信。(5分)
5、综合印象分。(10分)
三、综合加分
1、四级通过加2分,六级通过加4分
2、获得校级奖励加2分,院级奖励加4分
3、综合加分满分30分。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算
四、最终得分
最终得分由面试得分与综合加分得分组成,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发展对象。
五、注意事项
1、个人上一学年内所获奖励必须有奖状复印件为凭证
2、面试者不参加或者迟到半小时以上者,延缓其转预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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