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课文全解
【学习导引】
告别了长妈妈,我们在依稀的泪光中又看到了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文中作者截取特定环境下的特定场景,着力描写了父亲的背影。在四次背影的描写中,将父亲一片爱子之情充分展现出来,极富感染力。
【学习目标】
学习本课,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熟读课文,掌握文中字词。
2.本文构思精巧,学习时应学习作者的命题立意、组织材料、在叙事中结合抒情的表现方法。
3.了解课文内容的同时,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
4.品味语言朴实、真挚的特点。
【基础知识精讲】
课文全解
一、背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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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生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九( 1898年11月22日),卒于1948年8月12日。原籍浙江绍兴。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他是现代著名的作家和学者。
2.《背影》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
篇末说到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1947年,朱自清自述:“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起的父亲的来信那句话。当时读了父亲的信,真的泪如泉涌。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的那一回,想起来跟在眼前一般无二。我这篇文章只是写实。”
二、课文剖析
1.重点精讲
背影感人,着力描写。
作者写到父亲攀爬月台的背影,先作铺垫,一处说,“父亲是一个胖子”,让人想见他的身材;一处写他的衣帽——“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两处肖像描写安排在背影之前,就是要让读者把它们跟背影的特写镜头整合起来。背影的特写镜头,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得十分精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处动作描写只写攀爬的起始动作,不再写下去,在强光聚焦中,成了形象的定格。还用自己的情感反应去烘托——“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感情的强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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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这个背影烘托得格外感人。
分手后,伫望着离去的父亲:“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此刻作者心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父子情深,想到父亲的至亲至爱,想到自己先前的自以为是,想到父亲的命运,想到父亲的前程,真是百感交集。这一次对背影逝去的追忆,包含无尽的牵挂。
2.写法精讲
构思精巧,立意深刻。
作者在文中着力描写了背影,那么作者为什么要着力描写背影?又是怎样突出背影的?这样的写法对我们写作有什么启示呢?
父亲买橘子爬月台的背影,作者印象最深。那一回送行,整个过程,这一刻是父亲最费劲的,也是父爱表现得最强烈的一刻。在父亲的许多好处中,这次送行是最突出的,在这次送行过程中,过铁道买橘子是最突出的,在过铁道买橘子的过程中,爬那边月台的背影是最突出的,背影可以说是重中之重。着力描写背影,可以强烈地表现父爱,可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重中之重,也是精彩瞬间,形象的定格。突出这一瞬间形象,提起父亲,大脑里就出现这一形象,由这一形象又会想起前前后后的种种事情。再则,背影这种视角也新。背影引人想像正面形象,开拓了想像空间,无尽的想像更能引起感情的激荡。总之,将背影作为全文的焦点,可以凝聚作者对父爱的独特发现和深刻体认,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作者为突出背影,多处作了独具匠心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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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用“背影”作为题目,非常显豁地突出了背影。开头一段就说:“我与父亲不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显出“背影”非同寻常的意义,悬念驱使读者集中注意力探寻这个背影的意义。快要写到父亲攀爬月台的背影,先作铺垫,一处说,“父亲是一个胖子”,让人想见他的身材;一处写他的衣帽——“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两处肖像描写安排在背影之前,就是要让读者把它们跟背影的特写镜头整合起来。背影的特写镜头,写了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整个形体的动作,刻画得十分精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处动作描写只写攀爬的起始动作,不再写下去,在强光聚焦中,成了形象的定格。还用自己的情感反应去烘托——“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感情的强烈表现将这个背影烘托得格外感人。
作者又捕捉到另一个背影,分手后,伫望着离去的父亲:“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此刻作者心中,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父子情深,想到父亲的至亲至爱,想到自己先前的自以为是,想到父亲的命运,想到父亲的前程,真是百感交集。这一次对背影逝去的追忆,包含无尽的牵挂。
末段回顾父亲这些年来的境遇,回顾这些年来的父子关系,最后又落脚到背影上来,与开头呼应:“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像一尊塑像似的矗立起来,完成了形象的定格,永存在读者心中。
突出背影,是这篇散文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由此可以得到一个启示,写人记事,应该选择最动情的一件事,写最动情的一件事又要突出最动情的瞬间。
3.难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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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受深切父爱。
想想父亲当时的困厄,对父爱的感受就会更加深切。当时,父亲遭遇双重灾祸,祖母死了,差使也交卸了,丧母的悲痛加上生存危机,父亲陷入了困境。朱自清是大儿子,还在大学念书,接手还早,还要供养,养家重担压在父亲一人肩上,他是怎样急于谋事啊。父亲在谋事与送行二者之间再三踌躇,天平的一头是那么沉重,他却把天平的另一头——儿子路途平安看得更重,这种爱子之心,真是情深似海!父亲亲自送行,照顾得无微不至,不光顾到眼前,还为儿子一路着想,临别还给儿子买橘子。买橘子要过铁道,那时月台很高,爬起来非常费劲,儿子是看在眼里的,为了儿子,再难的事情他也心甘情愿。“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他是这样吃力地过铁道买橘子的,爱子之心是多么强烈,父爱的力量是多么巨大,这样的父爱催人泪下。
《背影》中的父亲形象,是慈父的形象。有人说“我们在《背影》中看到的与其是一个父亲的形象,毋宁是一个母亲的形象”,这是把父亲的形象绝对化了,以为父亲就是严父,其实慈父的形象也是父亲的形象。朱自清父亲性格中也有刚强的一面。听他面对双重灾难的心声:“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大有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气概。而浦口送行,则更多地表现他慈爱的一面。看看父亲爱子的行为方式,对父爱的感知会更深一层。在中国父母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几十岁的孩子还是孩子,朱自清的父亲也这样。尽管急于谋事,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去送儿子,到底放心不下,惟恐孩子有什么闪失。讲价钱要自己讲,拣座位要自己拣,买橘子要自己买,力不胜任的事情也要自己上前,能为孩子尽心尽力,心里就会感到满足、舒心。“背影”,为了儿子而勉为其难的形象,正是中国慈父形象的定格。中国的慈父总是甘为孺子牛,自己能省则省,最好的东西让儿子享受,请注意,父亲是一身布衣,给儿子的是紫毛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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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会“我”当年的感受与写作这篇文章时的感受。
朱自清那一年20岁,北京大学学生,写《背影》那一年28岁,清华大学讲师,这是来自成熟程度不同的两个年龄,所以对父爱的感受也迥然不同。20岁时的心智还不够成熟,28岁就比较成熟了。文中一再写当时怎样自以为是,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为什么当时体会不到父爱,反而对父亲的言行不以为是呢?一方面,因为中国父母不太理解孩子的独立意识,孩子长大了,有很强的自立自强的要求,总是替孩子包办一切,无论孩子多大也要“抱”在手里,实在是吃力不讨好,两代人之间容易起冲突。另一方面,20岁那份岁数,又懂事又不懂事,容易自以为是,对父爱不容易体察到,对父亲的行为方式往往以为陈旧而反感。待到真正成熟了,才理解父辈的行为方式是他那个时代养成的,应该通过这种行为体察父亲的爱心。作者一再自责“那时真是聪明过分”“那时真是太聪明”,“太聪明”就是半生半熟的状态,真正成熟了才是真聪明,真聪明才能理解父辈的行为方式,不去计较父辈的行为方式,才能感受父爱。
望着父亲攀爬月台的背影,“我”的心受到触动,顿悟父亲的爱心,“我”哭了。“我”发现了父爱,引得读者都联想起父爱,良心激活了,感情激动了,心灵净化了,这篇散文引起普遍的共鸣。
问题全解
下面的几个问题,可以帮助你更深刻地理解课文,在精读之后,你能不能回答出这些问题?
(1)为什么父亲偏要自己去买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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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中哪些语句具体写出父亲“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3)父亲买回橘子,“心里很轻松”的原因是什么?
(4)“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这句话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给你一些提示:
(1)分别时,能为儿子多做些事,能为孩子尽心尽力,做父亲的心里感到满足、踏实,表现了父亲对儿子的殷殷爱子之情。
(2)“父亲是一个胖子”是铺垫,要爬上月台,“他用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
(3)这句话表现了父亲当时的心情,买橘子虽然辛苦,心里却很高兴,临别能为儿子多做一点事,心里踏实、高兴。
(4)作者这时是第二次流泪,突出了作者和父亲离别时对父亲的依恋、感激和敬爱的感情。
阅读这篇散文,我们可以感受到父子亲情——父亲对儿子的疼爱和儿子对父爱的感念。这是人间至情。这也是家庭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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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在记叙中抒情。
记叙文中的主要表达方式是叙述和描写,但抒情在记叙文中也经常运用。阅读记叙文,要注意作者怎样在记叙的基础上进行抒情的。
在记叙文中,可以寄情于人、寄情于事、寄情于景、寄情于物等,在记叙、描写的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的感情。有时作者直接抒发感情,以引起读者在思想感情上的共鸣,增强文章的感染力。所有这些,在阅读中要时时留意。
【拓展训练】
1.文中几处解释。
“那年冬天”
查《朱自清传》(陈孝全著),“那年冬天”是1917年冬天。朱自清是1916年暑假考上北京大学预科的,1917年暑假,考入哲学系。这一年冬天,71岁的祖母在扬州病逝。
“交卸”与“奔丧”
“1916年,我家境况已大不如前,父亲尽了最大的努力,非常体面地为自清筹办了婚事并送他上北京大学读书。自清离别新婚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独自北上,这以后不久父亲的公卖局长职交卸了,他老人家特地关照我:不要写信把这些琐事告诉大哥,以免他学习分心。然而,大哥对家道日下的境遇已有所知。当时,北大学生应先读两年预科以后,才能再报本科。自清为早日完成学业,减轻父亲负担,将‘自华’改为‘自清’,提前一年混入本科考场,免去了一年的预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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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与此同时,家中又发生了一系列变故,祖母去世,二哥即将中学毕业,想考大学,都要花费一笔不少的钱。父亲设法变卖了一些家产,又在扬州借了一些高利贷,为祖母办了丧事,对二哥物华上交大的愿望,却是再也无力成全了。二哥成绩优异,志愿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电机工程系,父亲无论如何不同意,理由是家中拿不出学费,并建议他报考南京高等师范,因为这所学校既不要学费,又不要膳费。物华心里很不满意,却又无可奈何。正在这时,自清接到祖母去世的噩耗,与父亲同路奔丧回扬州。只有在这时,自清才真正感到家境的凄凉:父亲的差使交卸了,一切丧事费用均靠借债和变卖典质;花厅上只剩下几幅清人字画,一张竹帘。往日的巨大古钟、朱红胆瓶、碧玉如意、板桥手迹早已进了当铺,满院枯枝败叶,一派萧条景象。自清凝视着微微发胖而显龙钟之态的父亲、老实巴交的母亲和一群弟妹,心情十分沉重,他轻轻叹了一口气,拉着我的手说:‘我要争取再早一年毕业。’办完丧事,父亲为了谋生,又匆匆前往南京谋职,自清也要回北大,因而同行至南京。《背影》记载的便是他们在浦口车站分别时的情景。”
“买橘子”与“紫毛大衣”
“文中所记买橘子等细节,使每个读者难以忘怀,对于我来说,就更理解其深意了。在过去的日子里,不要说几个橘子,就是金橘子、银橘子也不稀罕。然而,此时的父亲已是负债累累,囊空如洗,这一堆朱红的橘子便不同寻常了。读过《背影》的人,可能还会注意到父亲的穿戴是这样的:黑布小帽、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与此相对照的是:自清大哥却带着一件较为华美的紫毛大衣。此时,一方面为服孝,一方面是由于把所有的贵重衣物全部变卖了,但父亲却在这样的情况下,给自清定做了一件紫毛大衣,并亲自为他铺在座位上,以期抵御北国的风寒。”
“他给我的紫毛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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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买书》(《朱自清全集》卷四353页)一文说,这件紫毛大衣是“结婚时期父亲给做的”,“紫毛(猫皮)水獭领”,“是布面子,土式样,领子小而毛杂——原因是用了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的。父亲给做这件衣服,可是费了点张罗。”
“东奔西走”
“1920年,也就是浦口之别的第三年,大哥在三年中学完了四年的本科课程,又提前一年从北大哲学系毕业。父亲并不知道这个消息,一辈子不信神的他,竟跨进了天宁寺的大门,求助于扶乱乩和尚。老和尚早已觉察他的来意,便胡诌了一首诗:‘三径犹荒芜,渊明尚未归,故乡风景好,雁影送斜晖。’‘恭喜您老人家,您儿子要和他的好友一起回乡做官了。’恰在此时,自清与俞平伯先生双双从北大提前毕业,回家乡教书,但却不是什么做官。”
“做了许多大事”
朱自清的父亲名鸿钩,字小坡,在高邮邵伯镇做过小官,在江西九江做过盐务宫。“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这差使是徐州烟酒公卖局长。
朱自清父亲读《背影》
“1928年,我家已搬至扬州东关街仁丰里一所简陋的屋子。秋日的一天,我接到了开明书店寄赠的《背影》散文集,我手捧书本,不敢怠慢,一口气奔上二楼父亲卧室,让他老人家先睹为快。父亲已行动不便,挪到窗前,依靠在小椅上,戴上了老花眼镜,一字一句诵读着儿子的文章《背影》,只见他的手不住地颤抖,昏黄的眼珠,好像猛然放射出光彩。“父亲在看到《背影》的几年后,便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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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背影》的思想意义:在“父亲”普遍被声讨的年代里写了一个“好爸爸”(倪文尖)
《背影》为什么……在当时就能脱颖而出、引人注目呢?海外现代文学研究名家李欧梵的意见是颇有启发性的。他曾在一次讲学中说过:鲁迅在著名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所说,中国的“圣人之徒”“以为父对于子,有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若是老子说话,当然无所不可,儿子有话,却在未说之前早已错了”,集中表达了五四一代人对于父辈的不满,五四是个反传统的年代,是个“打死父亲”的年代,五四文学的父亲形象都是负面的;而《背影》不同,在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里,它第一次重点刻画了一位正面的父亲形象。在“满街走着坏爸爸”的情况下,这一个“好爸爸”一下子激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要而言之,《背影》生逢其时,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下获得了非凡的成功,大大提高了朱自清的声誉。
(节选自《〈背影〉何以成为经典》,《语文学习》2002年第2期)
3.《背影》的剪裁(叶圣陶)
这篇文章把父亲的背影作为叙述的主脑。父亲的背影原是作者常常看见的,现在写的却是使作者非常感动的那一个背影,并不是平时看见的。那么,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看见那一个背影,当然非交代明白不可。这篇文章先要叙明父亲和作者同到南京,父亲亲自送作者到火车上,就是为此。
有一层可以注意:父子两个到了南京,耽搁了一天,第二天渡江上车,也有大半天的时间,难道除了写出来的一些事情以外,再没有旁的事情吗?那一定有的,被朋友约去游逛不就是事情吗?然而只用一句话带过,并不把游逛的详细情形写出来,又是什么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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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故很容易明白:游逛的事情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所以不用写,凡是和父亲的背影没有关系的事情都不用写,凡是写出来的事情都和父亲的背影有关系。
这篇里叙述看见父亲的背影而非常感动,计有两回:一回在父亲去买橘子,爬上那边月台的时候;一回在父亲下车走去,混入来往的人群里头的时候。前一回把父亲的背影仔细描写:他身上穿什么衣服,他怎样走到铁道边,穿过铁道,爬上那边月台,都依照当时眼见的写出来。在眼见这个背影的当儿,作者一定想到父亲不肯让自己去买橘子,仍旧是把自己当小孩看待,这和以前的不放心让茶房送,定要他亲自来送,以及他的忙着照看行李,和脚夫讲价钱,嘱托车上的茶房好好照应他的儿子等等行为是一贯的,中间含蓄一股爱惜儿子的深情。作者又一定想到父亲为着爱惜儿子,情愿在铁道两边爬上爬下,做一种几乎不能胜任的工作,这真是除了永远感激以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事情。以上这些意思当然可以写在文章里头,但是不写也一样,读者看了前面的叙述以及对于背影的描写,已经会想到,那么明白写下反而是多余的了,所以作者不写,只写了自己流泪完事。后一回提到父亲的背影并不描写,只说“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这一个消失在人群里头的背影是爱惜他的儿子无微不至的,是叮咛再三舍不得和他的儿子分别的。但是现在不得不“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去了,做儿子的想到这里自然起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绪,也说不清是悲酸还是惆怅。和前面所说的理由相同,这些意思也是读者能够领会到的,所以作者不写,只写了“我的眼泪又来了”完事。
到这里,全篇的主旨可以明白了。读一篇文章,如果不明白它的主旨,而只知道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那就等于白读。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么呢?就是把父亲的背影作为叙述的主脑,从其间传出父亲爱惜儿子的一股深情。
(《谈〈背影〉》,《初中语文课文分析集》,广东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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