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考试中⼼:
为维护残疾⼈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平等参加初中学业⽔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参照我省⾼考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中考残疾考⽣合理便利⼯作通知如下:
⼀、合理便利类型
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各考点在保证考试安全和考场秩序的前提下,根据残疾考⽣的残疾情况和需要以及各地实际,提供以下⼀种或⼏种必要条件和合理便利:
(⼀)为视⼒残疾考⽣提供现⾏⼤字号试卷。
(⼆)为听⼒残疾考⽣免除英语听⼒考试(经申请批准后免除英语听⼒考试残疾考⽣的英语科成绩,按“⾮听⼒成绩×英语科总分值/⾮听⼒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允许视⼒残疾考⽣携带光学放⼤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四)允许听⼒残疾考⽣携带助听器、⼈⼯⽿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五)允许⾏动不便的残疾考⽣使⽤轮椅、助⾏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可以⾃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六)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残疾考⽣、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法正常书写或⽆上肢考⽣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的考试时间,在该科⽬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七)优先进⼊考点、考场。
(⼋)设⽴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九)考点、考场设置⽂字指⽰标识、配备专门的⼯作⼈员予以协助。
(⼗)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合理便利申请⼯作要求
(⼀)报名参加中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须于2022年5⽉9⽇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所在县(区)教育招⽣考试机构提交正式书⾯申请,填写提交《2022年中考残疾考⽣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的第⼆代及以上《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有效《居民⾝份证》以及法定监护⼈的有效⾝份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
(⼆)县(区)教育考试中⼼受理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对残疾考⽣⾝份及残疾情况进⾏现场确认和评估,结合县(区)医院意见、残疾考⽣的伤残等级、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综合评估,填写《残疾考⽣参加2022年中考合理便利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考⽣材料、汇总表于5⽉10⽇前报送市教育考试中⼼。
(三)市教育考试中⼼联合残联、卫⽣等相关部门进⾏复审确认,确定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并通过县(区)教育考试中⼼告知考⽣。
(四)考⽣若对批准的合理便利事项有异议,可按规定提出书⾯复核申请。
附件:()
1.2022年中考残疾考⽣合理便利申请表
2.残疾考⽣参加2022年中考合理便利汇总表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
2022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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