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4、负责固定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7、会计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
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
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
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
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现金余 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一致。
(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3)、总分类帐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四 、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分类帐薄。 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会计报表。 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
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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