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检。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保证医疗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2. 对门诊危重病人及行动不便的病人,服务中心护理人员陪送就诊、检查和治疗。
3、对急诊危重病人,收入院过程中须由医生或服务中心护士陪送。
4、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及转诊过程中,必须有经治医生全程陪同。
5、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到检查科室检查时,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
6、在陪同病人做检查的过程中,应根据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并保证病人的安全和舒适。
7、住院患者出院时由各科责任护士陪送到电梯口。
8、陪检系统:
①门诊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 → 服务中心护士陪检
②急诊及收入院危重病人 → 接诊医生或服务中心护士陪送 ③住院危重病人离科检查治疗、转诊 → 本科经治医生全程陪同 ④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离科室检查治疗、转诊 → 本科
室护士全程陪同
⑤住院患者出院 → 责任护士陪送到电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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