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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的无为思想

2021-08-2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论老子的无为思想

内容提要:

人们历来对老子哲学特别是其政治哲学中的基本思想——无为主义或者说无为论存在着较多的歧见甚至误解和曲解, 而要辨明是非, 关键是首先应切实理解老子无为思想的本义, 从而弄清老子提倡无为主义的政治目的和意义,分析其在老子政治哲学中的独特意蕴和理论功能, 为正确地研究和评价老子政治哲学提供了一个可靠的逻辑基础。为此本文从无为即自然,无为即无事,无为即善为三个层次对无为的含义加以论述。

关键词:老子、无为思想、自然、善为

老子及整个道家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就是道德经中所表述的中心思想:无为。老子的无为思想对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乃至人们的一般的观念及行为均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 历来人们对老子无为主义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存在着诸多的版本,如有的人认为它是一种愚民理论。有的人认它为一种阴谋权诈之术, 有的人认为它一种消极对待,厌恶世俗的腔调。我认为这些见解, 其实都是不恰当的、片面的, 有的完全是错误的。但要真正辨明是非, 我以为关键还是应切合当时老子所处的时代来理解老子无为思想的本意, 从而弄清老子提倡无为主义的政治目的和意义。老子所处的时代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那是一个礼坏乐崩,民不聊生,朝令夕改的昏暗时代,众诸侯混战,都想称霸天下,百姓苦不堪言,老子作为当时的一个思想家,哲学家,其思想和认识肯定是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的,我们不能以现在的眼观认识过去。以下就从:无为即自然,无为即无事,无为即善为这三个方面分别论述无为思想的含义。

——“无为”即“自然”

老子的政治哲学立足于“无为”是有其理论上的内在逻辑依据的:老子的无为主义思想是从天道自然原理推演出了社会人事 “无违”自然的人道原则, 体现了无为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统一。老子认为:道作为本体,其实质就是无为所以“无为”是道之“德”的体现, “无为”是道的一种“上德”, 老子说: “道常无为” “上德无为”(《老子》第三十七、三十八章, 以下凡引于《老子》只注章数)。又说:道生之, 德畜之, 长之育之, 亭之毒之, 养之覆之, 生而不有, 为而不恃, 长而不宰, 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也就是说, 道生万物,德养万物但“道”并不因此而把功劳占为己有,也不自恃有功对万物生长横加干涉, 这是一种深远的德。道之所以会具有这种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不居的深厚的道德 是出于道的自然本性。老子认为道的本性就是不用心、不经意、不强求、自然而然的态度去成就一切。“天之道, 不争而善胜, 不言而善应, 不召而自来” (第七十三章)。道的这种自然性就是无为“无为”也就是无违自然,因任自然而无所作为或不强作为之义。王弼以“顺自然”一语来诠释老子的 “无为” 是深得其精髓的。在老子看来, 不仅道“无为”, 而且天地万物在其本性上也都是“无为”的,因此人当然也不应例外。所以老子得到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这一结论。所谓“自然”, 就道自身来说, 就是自己如此之义, 而就道与万物的关系来说, 就是顺应万物之固有本性、使之自然而然地演化之义。可见, 道的作为就是一种“顺其自然而为” 老子说: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圣人不仁, 以百姓为刍狗(第五章)。天地无所偏爱, 听任万物自生自灭; 圣人无所偏爱, 听任百姓自然地生活, 这种使天地万物“自化”顺其自然而为的结果就体现了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性质。这样, 我们可以看到“无为”的概念必须在道的自然性中去把握其内涵, 实际上“无为”就是“自然”的另一种说法, 两者是同义的。《淮南子·原道篇》对此有很好的阐述: “所谓无为者, 不先物也; 所谓无不为者, 因物之所为。”也就是说, 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是完全听任万物自然发展变化、不施人为的意思。总之, 纯任自然就是老子无为思想的本意。老子认为, 道正是由于它的这种自然无为的特性而值得尊崇: “道之尊, 德之贵, 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正因为如此, 有道的圣人也应遵从道的这种品性来对待百姓: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 , 这样, 人民和万物都可以得到自由、自然的发展, “功成事遂, 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十七章)。统治者不干涉人民, 任其自然, 功成事遂了, 老百姓说: 我自己本来如此。理想的统治者, 正是善于以这种自然无为的态度治理社会的圣人。

——“无为”即“无事”

“无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无事”。老子说:为无为, 事无事(第六十三章)。以正治国, 以奇用兵, 以无事取天下(第五十七章)。取天下常以无事, 及其有事, 不足以取天下(第四十八章)。老子以“无事”与“无为”并列, 表明在治国为政方面的无为就是无事。“事”是什么呢?通俗的说,事就是国家的祭祀,打仗,礼教等方面的事情,老子是厌恶礼制与打仗这些“事”, 认为繁文褥礼、仁义说教并不能治国, 同样, 戎马仓皇、干戈扰攘, 也不足以取天下。同时 老子所厌弃的“事”, 还应包括统治者设禁忌、制法令之事。老子在提出“以无事取天下”时, 就用了 “天下多忌讳, 而民弥贫⋯⋯法令滋彰, 而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 进行论证的。在老子看来, 统治者以其权力强行制定并推行的各种禁忌法令越多,人民所获得的自由就越少, 生活就会越贫困。同时严刑律法不仅未能禁绝邪恶之事, 反而使之泛滥, 导致更多的盗贼的产生和国家的混乱。所有这些强作妄为之事都违背了道的自然无为的属性, 因此这样子是“不足以取天下”。相反, 若“无事”即无繁苛之政、无扰攘之事、无兵役之劳, 则国家社会就可达到“无为而治” “无事”意味着清静无为无欲不争, 因而老子把“无为”“无事”的政治原则又进一步引申为清静无为、无欲不争的为政之道。老子说:静胜躁、寒胜热, 清静为天下正(第四十五章)。我好静而民自正(第五十七章)。不欲以静, 天下将自正(第三十七章)。 “清静”的反面是躁动, 躁动在政治上的表现就是各种不利于国家统治的事情, 如老子指出的当时统治者在生活上追逐声色货利、穷奢极欲、无恶不作, 在政事上动辄以征战杀戮争权夺位、以苛刑重税压榨盘剥民众, 这些都是统治者轻率急躁、搅扰百姓的体现。老子认为, 统治者若能清静无为、简政息事还民众以自由, 社会就能平稳安定, 百姓就会自然而化。同时“清静”也指为政者应有静定的心境状态, 静到极致, 便可观物知化, 体察无为之道。总之, 统治者以清静治国则“民自正”, 从而会达到“天下正”。在此, 老子所倡导的清静治国的原则, 实际上就是无为原则, 所以后人常把“清静”与“无为”连说, 称老子的“无

为之治”为“清静无为之治”。要做到清静无为, 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在主观心态上应做到“无欲” 即所谓“不欲以静”(第三十七章)。“无欲”的当然是说人,所以其主体就包括两个方面: 统治者和普通百姓。可以说, 老子所提出的实现无为而治的政治理想的一条主要途径, 就是要让这两方面都做到无欲。老子认为, 贪欲不仅是人生的大敌, 也是治国的大敌, 是造成社会罪恶和灾害的源头, 这就是老子说的“咎莫大于欲得”(第四十六章)。老子强调, 要无为而治, 统治者首先要“无欲”, 因为正是统治者常常利用自己的功名地位扩展一己的私欲, 其无限的占有欲和权势欲成为国家衰败社会混乱的重要祸根。为此老子主张为政者应当做到无私,清净无为,无欲。只有做到了“无欲”的人, 才可以将治国安邦的重任托付与他, 因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去推行无为而治的为政之道、达成无为而治的最高理想。同时, 只有统治者做到了“无欲”, 才能引导人民无欲。《老子》书中有许多地方反复强调“使民无知无欲”的必要性。例如老子说:不尚贤, 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 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 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 虚其心, 实其腹, 弱其志, 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 则无不治(第三章)。在这里, 老子全面地描述了一个无为而治的理想蓝图: 无欲则能无争, 无争则能虚静, 虚静则能无为,无为则能自然, 自然则能大治。所以老子又这样设计了理想的统治者的无为之治: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 “自化” “自正” “自富” “自朴”的理想境界是自然无为的结果。“好静”是针对统治者欺压百姓而发的 “无事”是针对统治者政事残暴而发的, “无欲”是针对统治者贪婪糜烂的生活而发的。老子认为, 如果统治者能做到“无为”、“好静” “无事” “无欲”, 人民就能自我化育社会就会自我完善。

——“无为”即“善为”

老子的无为主义, 常常被简单地误认为是一种鼓吹消极避世的颓废主义, 其实老子思想的基本格调是积极入世的, 无为主义的政治哲学尤其如此。老子说“无为” “无事” “无欲”, 并非真的提倡完全无所作为无所事事绝对禁欲。实际上, 在老子的无为学说中, 老子没有一概而论的反对“为”, 而是区分了两种根本对立的“为” 一种是一般人特别是统治者和儒家所推崇的

“为”即“有为” 一种道家所一贯倡导的“为”即“无为”。前一种“为”主要指各种政事法令、功业道德, 以及追求名位福禄、声色货利的行为。一般人、当政者及儒家总以为这些东西多多益善、因此对它们迷信崇拜、贪恋不已,不懂得节制和收敛, 往往走向极端。而这些东西一旦过度和泛滥, 就必定成为个人、社会和政治生活的祸害。对于这些“为”即“有为”, 老子是坚决否定和批判的, 老子说: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 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 不可为也。为者败之, 执者失之”(第二十九章)。企图靠“为”来取天下、治天下, 非但达不到目的, 还会招致失败。如果再加以执持, 不知回头, 反而更强做妄为, 那就会遭到更大的失败。至于儒家所热衷标榜的仁义道德, 完全是违逆人的自然本性、丧失真朴自然的道德之后的强做妄为、胡说八道, 必须彻底否定。 “夫礼者, 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第三十八章) “大道废, 有仁义。”既然这样, 宣扬和推行仁义道德的各种“有为”当然是越少越好。后一种“为”是指以无为的态度、自然的方法去行为处事所得到的结果。老子认为, 作为、事功、欲望, 虽不可全无, 却不能“过度”, 要任其自然, 适可而止。这种纯任自然的态度就是无为的态度, 也就是老子所肯定和赞美的无为之“为”。老子说的“圣人处无为之事, 行不言之教”(第二章) 就是在阐述这种“无为之为”。所以老子的“无为”, 其真实含义应是“为无为”、“事无事”、“欲无欲”(第六十三、六十四章)。也就是说, 老子还是承认要有“为”、有“事”、有“欲”的,只是它们不同于一般的有为、有事、有欲, 而是一种无为之为、无事之事、无欲之欲。由此可见, 老子虽然区分了两种“为”—— “有为”与“无为”, 强调“无为”的意义, 但他的 “无为”并不是“不为”, 并不是什么都不做, 而是一种特殊的“为”——无为之为, 即要弃绝外在的、人工的妄为, 使之成为无造作、无偏执、无骚扰、无文饰, 任其自发、合乎自然的行为和状态。同时这也是一种“为而不恃” “功成不居” “为而不争”的自然平和、无私无欲的状态。这种“无为”从急功近利的社会理性的层面看是无所作为、没有价值的, 而从“道法自然”的自然理性的层面上看却是有所为、甚至无不为的。这就是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的辨证法。老子的辨证法, 认为“弱者道之用” (第四十章) , 强调“守柔曰强” (第五十二章) , “柔弱胜刚强”(第三十六章)、“天下之至柔, 驰聘天下之至坚”(第四十三章)。“无为”显然也是一种“柔弱”。但它在表面上守弱处静

无所作为, 但在实际上, 做到了遵循万物的本性而不违逆, 顺应自然之道而知进退, 就已经是有所作为, 而且是最好的作为。这也就是老子说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通过“无为”而达到“无不为”正是老子倡导“无为”的一个最主要目的。同时这种通过“无为”而达到“无不为”目的的方法也是老子无为主义政治哲学中最重要最核心的辩证法。所以老子讲的“无为”完全是在强调应“善为”应善于以“无为”的方法去作为, “无为”只是真正善于作为的人用以达到“无不为”这个最终目的的最佳手段。实际上, 老子对于“无为”的“为”, 经常明确地用“善为”加以表述。老子说: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 将以愚之”(第六十五章)。就是说, 使民愚朴、无知无欲是“善为道者”的政治原则, 能做到“不以智治国”即是“无为”, 是“国之福”(第六十五章) , 而这是只有“善为道者”才能如此,所以它正是“善为”。老子又说: “古之善为道者, 微妙玄通, 深不可识。⋯⋯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唯不盈, 故能蔽而新成”(第十五章)。“善为道者”能够“蔽而新成”, 可见不是毫无作为, 只是为了不盈。做到“不盈”就是“善为”。在老子看来, “善为”其实是 “道”本身的固有秉性。如老子讲天道的善为 “天之道, 不争而善胜, 不言而善应, 不召而自来, 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 疏而不失”(第七十三章)由于道的“善为”, 凡学习道、效法道的无为也就是要学会效法道的这种“善为”之“为”, 因而老子曾列举了很多“善为”的具体事例, 如他说:善行无辙迹, 善言无瑕谪, 善数不用筹策, 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 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 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 故无弃物。是谓微明(第二十七章)。善建者不拔, 善抱者不脱(第五十四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人之所恶, 故几于道。居善地, 心善渊, 与善仁, 言善信, 正善治, 事善能, 动善时(第八章)。这众多的善都是善于的意思。总之, 在老子看来, 无为就是不轻率、不妄为、不做作、不自恃的作为, 是善于以顺其自然而然的态度成就的作为。对于“无为”和 “善为”, 老子还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 即“治大国若烹小鲜”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老子的一句广为人知的治国格言。我认为这个比喻包含二层主要意思: 第一层是直接呈现出来的意思, 就是讲“无为而治”。这也就是历代注家及一般人所理解的主要意思。治理国家就像烹制小鲜鱼, 不能老去乱翻搅, 翻搅多了就会搅烂, 不乱搅, 就是“无为”, 治国亦然, 不能乱干涉, 瞎折腾, 作为多了反而要坏事。

因此治国的最好办法恰恰是不采取任何办法, 实行无为、少为而治。显然, 这是最符合老子 “无为”思想的解法。但老子这句话似还应有第二层意思:这就是:虽治大国, 却应象煎一条小鱼一样轻松自如, 毫不挂意。这是讲要“举重若轻”,老子认为事物分阴阳两面的,就把大国和小鱼做了一个对立比较,老子认为, 只有能够将一切万物都置之度外超脱其上的人才能将治天下的大任托付与他, 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以一种自然的将治大国看作与煎一条小鱼一样无足轻重,以不用作为的“平常心”来治理国家,也只有他才可能真正做到以无为的态度治天下。这种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的自然无为态度, 正是老子反复赞赏的治国者的理想人格境界, 而那种“举重若轻”的高超技巧又正是老子所反复申述的“无为而无不为”的“善为”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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