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创造, 每个村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卫生的权利, 也应有维护改善卫生环境设施的义务,各农户,要负责搞好各自门前的卫生保洁、 绿化和秩序.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保洁制度。
1。包卫生保洁: 即负责清扫门前垃圾和清除痰迹等污物, 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 乱丢、 乱倒, 保持门前及责任范围内的废物箱、 护栏、窨井等设施的清洁卫生.
2。 包绿化: 即负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 清扫树圈草坪绿地,不许任何人破坏、 占用公共绿地。
3。包秩序: 即负责不在门前乱堆乱放物品、乱贴、 乱挂; 不出现有碍村容村貌的现象; 不使用高音喇叭和高声播放音响。
对他人在自己门前造成上述状况, 或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应尽力劝阻,如不服管理,应及时向村支部和村委会报告.村庄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他,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美好家园,大家一起共同努力。
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 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希共同监督遵守。
一、大力宣传清洁乡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三、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
四、确保村主干道路面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私搭乱建现象、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
六、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对于建筑遗弃物,应及时清理。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村里划分的责任片(含公共区域),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
2.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就近倒入垃圾池内,不得任意堆放或随意扔弃.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乡及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保洁员因病或因事外出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里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按自行离岗处理,并另行安排他人接替.
5.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清洁乡村资金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大力推进”清洁乡村\"活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规范\"清洁乡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活动,重点用于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一)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开展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二)清洁水源。清淤治理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 (三)清洁田园。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第二条 不得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与”清洁乡村”活动无关的支出及工作经费.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及运行管护经费等.
第四条 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 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
受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 对截留、挪用、虚报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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