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规范
1.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主要针对有底下层的电梯)。
1.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 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1.3井道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时为0~+25mm;
1.3.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 且小于等于60m 时为0~+35mm;
1.3.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 且小于等于90m 时为0~+50mm;
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井道进行验收,并做好交接记录。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1.4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 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2、底坑
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有条件时需设排水管。
3、机房
3.1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3.2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4、驱动主机
4.1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4.2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4.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4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 的台缘。
5、导轨
5.1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5.2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5.3 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5.4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 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5.4.1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
5.4.2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5.5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
5.6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
6、门系统
6.1 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6.1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6.3 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 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6.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6.5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6.6 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6.7 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6.8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
7、对重(平衡重)
7.1 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7.2 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8、轿厢
8.1 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8.2 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 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
及警示性标识。
9、安全部件
9.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9.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9.3 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9.4 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9.5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9.6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10、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10.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10.2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10.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10.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10.5 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10.6 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6.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10.6.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10.7 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10.8 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11、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11.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11.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
11.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11.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11.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11.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11.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
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12、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2.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12.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12.3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12.4当额定速度大于3.5m/s 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12.5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12.6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12.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12.8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1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3.1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13.2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
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14、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4.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14.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15、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5.1 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 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15.2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16、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6.1 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A)。
16.2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 的电梯,不应
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16.3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17、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 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 的范围内;
17.2 额定速度大于0.63m/s 且小于等于1.0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 的范围内;
17.3 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 的范围内。
17.4 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18、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8.1 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18.2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18.3 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
进行清理。
一、17道工序安装内容:
1. 安装前准备、拆箱点件、材料运输
拆箱记录及相应报告:设备存放;脚手架和井道照明;工具设备;安全设施及标志。
2. 制作样板和井道放线
井道验收结果:上下样板符合布置图要求;样板平行度≤5mm;样板定位。
3. 安装导轨支架
导轨支架水平度≤5mm;焊接导轨支承架,其焊缝应连续,并应双面焊牢,焊缝饱满;导轨支架间距≤2.5 mm;两端导轨架距井道顶、底两端距离≤500mm。
4. 安装底坑设备
油压缓冲器活塞垂直度偏差≤5mm,开关操作正常,充油符合设计要求,完全压缩后回复原状时间应≤90秒;轿底/对重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的距离;油压缓冲器为150-400mm,弹簧缓冲器为200-350mm,轿底/对重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偏差≯20mm;涨紧轮底面距底坑地面的距离; 2.5m/s以上为750±50mm;1.75m/s以下为550±50mm;1 m/s以下的400±50mm。对重防护网安装位置正确。
5. 安装并调导轨
两导轨内表面距离偏差:轿厢为0-2mm;对重0-3mm;轿厢/对重导轨全高偏差≯1mm。导轨垂直度;轿厢≤0.6mm/5 m;对重≤1 mm/5 m。导轨接头处台阶;轿厢≤0.05 mm;对重≤0.15 mm。导轨接头间隙;轿厢≤0.5 mm;对重≤1.0 mm;导轨接头处修光长度≥150 mm。
6. 安装地坎、门框和门套
厅门地坎高出最终地面2-5 mm,水平度偏差≤2/1000;门套立柱的垂直度偏差和门梁的水平度偏差≤1/1000;厅门导轨侧面对地坎平面的垂直度≤0.5mm;厅门底端面与地坎面间隙6±2mm;轿门地坎与厅门地坎间隙偏差为0-3mm。
7. 各厅门安装、调整应运行轻快、平衡。门缝隙为中分门≤2mm;双折中分门≤3mm;厅门钥匙开关操作灵活可靠;门扇与门套间隙为6mm;厅门锁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为5-10mm;偏心轮间隙≤0.4mm;门锁盖、门侧挡板、护脚板安装齐全;各楼层指示盒、外呼按钮盒安装位置正确,其板面与装饰后的墙壁贴实,横竖端正。
8. 安装机房设备
曳引机承重梁支承长度应超过承重墙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曳引轮与导向轮或复绕轮的平度≤1 mm,垂直度≤2 mm;限速器绳轮垂直度≤0.5 mm钢丝绳与楼板孔洞间隙应为20-40 mm;且在孔洞四周筑一高50 mm以上,宽度适当的台阶;控制柜安装垂直度≤1.5/1000;导向轮、复绕轮加注润滑油。
9. 安装轿厢架和对重设备
轿顶反绳轮应保证润滑,反绳轮垂直度偏差≤0.5 mm;限位开关碰铁垂直度不应超过1/1000,最大偏差≤3 mm;对重铁固定可靠;各安全钳块与导轨工作面间隙符合产品要求;弹性导靴弹簧的伸缩范围≤4 mm。
10. 安装曳引绳和限速器绳
曳引钢丝绳长度应满足轿厢/对重撞板至缓冲器顶面的距离,绳表面不应有油污,曳
引张力的差值不大于5%,曳引绳头螺栓应将备母锁紧并装有销钉;限速器钢丝绳与
导轨垂线平行距离偏差≤10 mm;绳表面不应有油污。
11. 安装井道线槽和布线
敷设于线槽内的电线总截面不得超过该线槽净截面的60%,安装线槽垂直、水平度
偏差≤5/1000;金属软管固定点均匀,直边间距≤1 mm,拐弯处两端固定。线槽及
金属软管须接地保护;各厅门锁和呼梯盒须接地保护,严禁串接地线。线槽弯角受力
处应加绝缘衬垫,出入管、槽电线应有护口保护措施。
12. 安装机房线槽和布线
电梯动力和控制线路应隔离敷设;线槽安装的垂直度、水平度偏差为≤2/1000;线槽
弯角受力处应加绝缘衬垫,出入管、槽电线应有护口保护措施。所有电器设备的外壳
均应良好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4mm平方。各保险丝的熔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主电源开关不应控制机房、井道、轿厢、轿顶之照明和电源插座及报警装置。
13. 轿厢布线
轿顶各安全开关及按钮操作灵活可靠;轿内按钮、信号、蜂鸣、风扇、照明工作正常。
急停、检修、独立服务、功能转换正常,称量装置准确可靠。轿底电缆支架的固定位
置正确可靠。
14. 安装随行电缆和保护装置
随行电缆敷设长度为轿厢压缩缓冲器时,不得与底坑地面在和轿厢底边框接触,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电缆固定绑扎及安装支架应牢固,其定位使随行电缆运行中不得与任何部件发生卡阻磨擦。轿厢上、下越位50-100mm时,限位开关动作;与缓冲器接触之前,极限开关动作,切断电源。
15. 慢车调整、安装隔磁板和平衡链
调整抱闸间隙≤0.7mm;检查各部位急停、检修、超速、断绳等安全开关及按钮程序转换动作灵活可靠;开门刀与各厅门地坎间隙为5-10mm;开关门过程噪音≤65分贝;安全触板应灵活可靠;隔磁板与感应器的配合间隙三面均等;平衡链悬挂牢靠运行良好;以
检修速度下行试验安全钳动作可靠;轿门锁调整可靠;轿厢行驶无异声。
16. 快车调整
舒适感应达到产品性能;控制系统的指令、召唤、定向、群控、开车、截车、停车、平层等符合要求。声光信号显示清晰正确;电梯附加功能应满足各项功能。轿厢内分别加空载和载荷的25%、50%、75%、100%和110%运行,以测绘平衡系数应达到40-50%、监控系统操作正常;轿厢运行噪音 ≤55分贝。
17. 喷漆(涮漆)、清理现场、验收。
制动器手动开闸搬手应挂在容易接近的墙上;机房、井道、底坑、轿顶应清洁无杂物;控制柜、曳引机等设备无积尘、油渍。所有电梯的附属金属构架、托垫、预埋件及焊接处都应作防腐处理;曳引机及控制柜按编号;曳引轮与限速器轮应标有上下运行的方向标记;做好平层标记;机房门窗齐全,并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备齐资料,准备验收。
二、设备接地系统内容
接地系统:
1. 原则:凡是36V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应做可靠接地。
2. 接地导线及截面积:主电源接地线应为≥6mm平方的黄绿线,其它电气设备元件、外壳、配线管、槽等全部用≥2.5mm平方的黄绿线,多股铜线应压线鼻子并涮锡,
接地线必须使用双平垫及弹垫压实。线槽跨接地线应使用φ6mm以上的钢筋焊接,其焊口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6倍。
3. 具体做法:
(1) 控制柜接地系统必须安全。主电源地线、线槽接地线及各设备的地线必须接在统一的接线端子上,不得有串联现象。外皮接地不能替代系统接地。
(2) 主机接地必须接在指定的接地端子上,其它设备应可靠接地。
(3) 所有呼梯盒、楼层显示盒及底坑检修盒都必须可靠接地。
(4) 轿厢接地的电缆芯线不得小于3根,轿厢顶上所在接线盒及开门机盒都应可靠接地。轿内操纵盘应作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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