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
试论科技与宗教关系
摘 要:科技与宗教同属人类社会意识形态,但由于二者本质上的不同,它们长期处于对立与斗争状态,并且二者的对立还将继续下去,因此,探讨科技与宗教的关系,对于缓和这一对矛盾,推动二者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科技与宗教的利弊、产生先后关系、各自侧重关系,以及如何正确看待二者关系等角度来进行简明的讨论。
关键词:科技与宗教 关系 侧重
一. 科技、宗教的正面功能与弊端 1. 科技的功能与弊端
科技是科学技术的简称。科学是人类在长期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认识世界事物的知识体系。技术是指人类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应用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物化的各种生产手段和物质装备。
科技之于人类的正面功能是给予人类在生存环境上的大幅改善,增加了多重的保护性,以及多功能的安全与便利,使人类能更适应地生存于大自然中,如农业科技化、医疗体系之建立,更重要的是科技开启了人类在学习生存技能上的快速发展之路,使人类多能行有余力,去思考精神层面的问题。无论是从科技应用在人类生活中带来的种种便利,还是在人类面临疾病灾难时科技所发挥的引导和支撑作用,我们都可以看到科技的正面功能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福音。
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科技的双刃剑作用,科学技术作为不具意识的客观存在,并不具备主观上给人类带来伤害的能力,但人类对科技的不同应用方式,却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科技违背了服务于人类的宗旨,对人类的生存产生负面效应,即所谓的“科技异化”。比如理、化、生学各种武器给全世界人民带来的苦难,工业大规模所发展引发的环境问题以及基因技术所引出的伦理道德问题等等。 2.宗教的正面功能与弊端
宗教是一种历史悠久而有十分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从古至今,不同的人群和民族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就宗教自身的发展来说,一种宗教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也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宗教是笃信、崇拜超自然神灵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精神本体的理解和追求,主要源自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崇拜。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热门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的超人间的力
量的形式。”
由此可见,宗教的认识是建立在人类生活基础之上的,反映了信教群众的精神寄托和追求,其产生与发展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
对于人类群体来说,若考究各国各朝代,均有其鼎盛时期,除了明君推行正确合乎当代的政治制度外,盛世之治也多伴随着当代合乎民情的宗教在教化民心,可见宗教延伸之于人心,与人类文明并行相辅相成,所达到的持久平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也在当时发挥了其本身的正面作用。
对于个体而言,许多人在面对生死、困顿、彷徨不安的时候.都会想要寻找寄托.宗教就是一种心灵上的慰藉以及力量的来源。
如果信仰的宗教能够安心依托自己,并且对他人释出善意,助于人群,就是好的信仰。可是在人类物质欲望的膨胀影响下,宗教的真谛开始被蒙蔽,有些恶质教义反而形成了更大的贪嗔痴,不少心灵因此误入岐途。在国内最典型的案例非“法轮功”非法邪教组织莫属,假以宗教的旗号,蒙蔽群众,从事着反党反政府的勾当。而在国际范围内看,由于不同宗教信仰导致的不安定因素甚至极端恐怖主义也给人类世界埋下了巨大的隐患。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一部人自诩为伊斯兰信徒的恐怖分子,以穆斯林身份,打着“圣战”旗号,在世界各地所从事的恐怖袭击活动。 二. 宗教与科学的产生先后关系
对于宗教与科学的产生,一般的观点认为,宗教孕育了科学,宗教形式产生早于科学,认为“人类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了原始的宗教观念,远古的崇拜和原始宗教神话”,“科学的产生比宗教晚,有文字记载的自然知识在公元前2000多年的巴比伦、古希腊、古埃及、古中国出现”,“自古以来,哲学科学尚未昌明之先,凡探索宇宙人生奥秘之学术,即尽归于宗教,故古之宗教,皆极尽神秘玄幻,迨世界学术昌明之后,有以智慧穷理探索宇宙人生奥秘之哲学,嗣复有以知识实验追求奥秘之自然科学,纷纷崛起。于是宗教神秘之藩篱,几已破碎无余。”从这些观点出发,承认宗教先于科学,可能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宗教包含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即从原始形态到氏族-部落宗教到国家-民族宗教再到世界宗教的发展历程。而认为科学经历了一个前科学——科学的阶段。由此,这里所讲的宗教和科学所涵盖的时间跨度不对等,既然宗教发展早期可以称之为原始宗教,那么,科学发展的早期即“前科学”时期为什么不能称之为“原始科学”?自然
科学的标准形态是近代实验科学,但这不能抹杀科学有一个产生到发展的过程,否则科技史研究也就无意义了。
美国当代哲学家瓦托夫斯基认为,科学活动的根源“可能就是需要、智力探险活动、或个人的满足。”这一界定指出了科学的一般特征,与宗教或其他文化形式一样,不仅仅有它的近代形态,也有其古代形态。正是因为人类幼年时期开始对自然与社会进行各种各样的探索和对世界最大限度的改造,宗教与科学构成了早期人类文明的两个重要方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三. 科学与宗教的各自侧重和关系
科学侧重于认识外部世界人类的环境,改造自然或控制自然。从对火的认识和利用到石器、青铜器、铁器的发明,再到蒸汽机、电动机的发明,到对人体微观、无垠宇宙的探秘,科学发展的每一步,都表明人类对自身和自然认识能力的提高,表达出对这个世界的主观能动性。科学的最终在人,科学的领域包含着对精神现象、生命奥秘的探索。
宗教侧重于认识人类自身,赋予生命意义,揭示生命价值。但也是为了实现人的需要,不仅为了人类生存需要,也反映了人类精神生活的需要,如安全的需要,情感的需要,道德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等。宗教对人与万物的起源、生命的本质、宇宙的结构与层次,以及时间和空间的关系等问题并非漠不关心,如佛教宇宙观、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创世纪和宇宙论、少数民族宗教的创世神话、道教的生命炼养理论等。
由于二者认识对象和终极目的的同一性,决定了二者既同样具有世界观意义,也具有认识功能,这一点来说是互动、互渗、互补、互促的。正如哈佛大学教授保罗·弗罗因德所指出的,“宗教是一个伟大的导致终极真理的非真理主体,科学是一个伟大的导致终极非真理的真理主体”。然而在认识“真理”的方法上的不同,宗教与科学一度成为敌人。
相对而言,宗教信仰偏重于人们的精神生活、心灵调适、情感世界,而科学活动则偏重于物质生活、社会生产、自然世界。因而宗教在方法上比较多的是用想象、象征、直觉、体验、证悟等非理性方法,科学的方法则重假设、实验、求证、逻辑推理等理性方法。科学以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性把握为目的,他必然要求在思想上遵守逻辑规则,重视思维活动的客观性和合理性,而宗教则以摆脱精神的烦恼和痛苦为目的,其追求的对象是超现实的绝对和无限,因此在其合理性的论证中,必然以对无限的绝对的神的信仰为基
础,诉诸于人的直觉和顿悟,信赖人的情感体验,其思想是非逻辑的,所以当他们的思维超出各自适合的领域,或者各自的利益、地位等受到影响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四. 正确看待科技与宗教关系的方法
宗教和科学都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一种文化形式,同时他们是属于社会的,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现象。只有拓宽视野,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去研究这两大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复杂关系,将两者置于人类历史文化发展长河中进行透视,动态地分析,才可能得出二者关系较为客观的结论。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段,宗教与科学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科学发生之初,人们生活的中心和活动场所主要是宗教的,对人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的理解等都以宗教为标准。随着科学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建制,科学的发展形成了与宗教的对立,对教义的怀疑,对教会权威的蔑视。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随着西方的传教运动,科学知识传播到全世界,进一步动摇了宗教的社会基础。20世纪以来,基督教会改变了对科学的态度与策略,建立罗马教皇科学院,宣布不干预科学事务,为伽利略平反等,一些改革派神学家则提出了新的神的观念,试图建立与科学间的新关系。
由此可见,科技与宗教并非此消彼长、水火不容的对立势力,而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两大支柱,我们不能想象没有科技或者宗教任何其一的世界会变成怎样。而对科技与宗教关系的探讨,也有利于二者的沟通交流以及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 成良斌,宋子良,王晓东,王卉珏:《自然辩证法》,2005 [2] 李小花:《试述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复杂性》,中央名族大学哲
学与宗教学系
[3] 曹兴船:《宗教与科学的发展》,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6 [4] 颜悦南:《当代高科技背景下的宗教形态》,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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