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中心卫生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制度
1、每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督办,药房和微机中心具体承办,对全院单品种药品用量、金额进行双排序,排出前10位的使用科室及开处方医生姓名。同时注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单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销售金额等项目。 2、每月双排序完成后,由办公室交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组、专家组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会议,结合临床病例对“双排序”前十名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提出分析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4、由专家组出具的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报告,交院务会进行研究,由院务会作出采取调控措施的决定,并予以公示,责成有关科室执行,每月10日前完成。
5、重点谈话制度。对三次进入前十名的医生,由合理用药专家组指派专人,问明排序靠前的主要原因,分析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要求或建议。对分析确实存在问题的,由院办室进行诫勉谈话。对违纪人员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停售、限售使用制度。对存在明显不合理用药的品种,停止该供货商的药品供应。对连续三次排序前十名的药品,且找不到正当、特殊原因的和单品种超10万的药品进行限量使用,限量额为20%,同时进一步观察分析原因。
7、每月10日前办公室负责把上一月的双排序统计表、合理评价报告报主管院领导,并报县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同时在院务公开专栏上进行公示。
龙门中心卫生院 201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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