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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报道在定位不同的媒体上的媒介表现的差异

2022-09-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制新闻报道在定位不同的媒体上的媒介表现的差异

摘要 本文以《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南方周末》三家报纸2009年上半年报纸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三家报纸的内容分析,研究三家报纸在法制新闻报道方面的差异,进而指出问题并分析其原因。

关键词 法制新闻;《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南方周末》

近几十年来,我国媒体对法制新闻的报道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各地的都市类报纸竞相创办法制新闻专版、专栏以及各类以“法制”为报名的专业报纸。从《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所属机关创办的专业报纸到《中国青年报》创办的“法治社会”等等,都在不同层面显示了法制新闻在目前新闻版面上的重要性。与此同时,电视、网络媒体也不甘示弱,中央电视台以及各类地方性电视台都设置了各类法制新闻的专栏节目,例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

现有的学术研究多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媒体和司法之间的关系,或是考察各媒体在法制新闻上的各种问题,缺乏横向比较,本文希望通过对三家定位不同的报纸在法制新闻中的比较分析,研究它们在法制新闻的报道领域、报道内容和报道题材上分别存在哪些差异,这种差异和报纸媒体自身的定位有哪些内在的联系。

本文选择三家报纸作为研究对象,分别是《京华时报》、《法制晚报》、《南方周末》。《京华时报》是人民日报主管的一家综合性日报,《法制晚报》是由北京青年报社于2004年创办的晚报,该报以“法制”命名,可以作为都市类报纸中有明显法制新闻特色的代表。《南方周末》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以“关注民生,彰显爱心,维护正义,坚守良知”为己责,被业内认为是舆论监督的典范。

1 法制新闻的界定

1.1“法制新闻”与“法治新闻”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而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法制具有权威性,法治则是严格依照法律依法办事,也有人说“法治”是民主社会公正法律的代表。学者陈力丹曾多次强调此“法治”非彼“法制”。 在国内,“法制新闻”已经约定俗称。因此,本文沿用“法制新闻”的称谓。

1.2法制新闻的定义

法制新闻报道是新闻报道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新闻报道形式。这是由于法制新闻事实从发生、到进入司法程序、再到结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还有许多未知信息可能成为新闻信息,因而对某一法制事实的报道可能是连续性报道。除此之外,涉及到一些法律法规的出台、解读;以及法治建设的新举措等事实,也会对人们的实际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这类事实的报道也涵盖在此范畴之内。

笔者认为,法制新闻不仅仅包括日常的案件信息,同时还包括对立法、案例评析解读以及普法宣传等多方面的内容。本文所研究的法制新闻包括法制新闻事实的发生以及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解读、法治建设的新举措的新闻报道。

2 研究方法

2.1研究时间

《法制晚报》自2004年5月18日创刊即定位于有法制特色的都市报,每日设置法制

专版;而《京华时报》作为都市报,尽管没有专门的法制版面,但是在社会版也聚集了大量的法制新闻;《南方周末》作为定位在“揭黑”的深度报道的周报,更是对一些较有争议、影响较大的法制新闻事实情有独钟。本研究选择2009年1月~6月作为研究时间。

2.2研究样本

对于《法制晚报》和《京华时报》,本研究采取等距抽样方法,每隔两天选择一期报纸,两份报纸共选取样本122份。而《南方周末》1月~6月的报纸都选为样本,共25份报纸。因此,最终样本为147份报纸。

2.3编码

本研究对147份报纸的1004篇文章进行了编码。《法制晚报》法制·开庭专版经常有关于一些案件的开庭审理的信息,不在编码之列。编码表包含5个项目:版面位置、报道领域、报道主题、报道体裁、稿件来源。

编码由两个成员共同完成。为了保证编码员间信度(intercoder eliability),由SPSS数据库随机抽出10%的样本(100篇文章)进行编码。根据Krippendorffα指数计算得出编码者之间的信度分别为(1)报道体裁;α=1.000 (2) 报道领域;α=0.928(3)报道主题;α=0.857(4)报道版面;α=1.000;(5)稿件来源;α=1.000。

3 内容分析的结果

3.1报道体裁

在1004篇文章样本中,常规性新闻是最常见的表现形式,858篇文章是常规性的新

闻报道,占总样本的85.9%;其次是特写,107篇文章使用了这一报道形式,占总样本的10.7%;评论和访谈各有107篇和8篇,分别占总样本的2.6%和0.8%。

《法制晚报》、《京华时报》作为都市类报纸,常规性新闻报道占据主体,但《法制晚报》和《京华时报》也并不完全一样,前者宣称其定位是“有法制特色的都市报纸”,因而在进行法制新闻报道时,还采用特写作专题报道;而以揭露事实真相为己任的《南方周末》则以特写和评论为主要报道形式。

3.2报道领域

根据案件性质将法制新闻报道领域划分为3大类,即民事、刑事、行政及其他领域。其中,民事类文章有253篇,占总样本的25.1%;刑事类文章比重最大,共610篇,占样本比重的60.6%;行政类文章99篇,占总样本的9.8%。

《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南方周末》各自侧重的报道领域又稍有不同。图表1展示了三类研究样本分别在报道领域方面的不同侧重。

图1《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南方周末》报道领域对比

刑事类新闻在三类报纸中都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法制晚报》和《京华时报》对民事类、刑事类新闻的关注度并无太大差异;《南方周末》与前两者相比,对行政领域的法制新闻报道比重有所增加,这也与《南方周末》的一贯的监督政府机构的风格相符。

3.3报道主题

数据显示,诈骗类主题的新闻占据比重最大,为15.2%,其次为盗窃类案件的报道,

占13.4%;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事类法制新闻所占比重极少。例如,消费纠纷类的新闻所占比重为2.7%,假冒伪劣产品类主题的新闻比重为1.7%,劳资纠纷类主题的新闻仅占1.4%,医药安全、医疗纠纷类新闻的比重为2.2%。这四类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报道主题的总和为8%,只有诈骗类主题新闻的一半。

图2 《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南方周末》报道主题

图表2显示,诈骗和偷窃类主题高居《法制晚报》和《京华时报》的报道主题之首,而对于民事类新闻的报道则较少。《南方周末》对偷窃类案件的报道为0篇,它的法制新闻较多地集中在法制建设类别。即使是对刑事类法制新闻的报道,也集中于那些争议性比较大、社会影响广泛的杀人、官员贪污受贿类别的刑事案件。此外,《南方周末》更多地关注我国的法治建设情况,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读;对法规的变更进行评论等方式力求通过深度挖掘,还原事实真相。

3.4版面位置

《法制晚报》每期都有法制专版,集中于每天要闻版组6版~13版,根据每天的版面安排各有调整。法制新闻分布在综合版、开庭版、时讯版、案讯版、专题版、焦点版、丽案调查专版。《法制晚报》会对一些重要新闻作深度报道,置于专题或焦点版。《京华时报》每天有7~8个社会版,法制新闻通常分布在各个社会版。《南方周末》不定期地会有法治 专版。本研究中所选取的样本都没有设专版,不设专版时,法制新闻分布在新闻版、评论版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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