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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风险防范分析

2023-12-2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国内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风险防范分析

摘 要:当今国际金融行业的主流是混业经营,而国内依然实行分业经营。面对国际化金融的竞争压力以及金融创新的要求,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大势所趋,国内金融行业也部分地进行了实质上的混业经营。本文通过对国内外金融经营模式的变迁历程、金融混业经营的优势及混业经营的模式等进行了分析,认为混业经营在具有天然优势的同时,其风险更趋复杂,风险易于传递和扩散,风险叠加与累积等因素容易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金融稳定性,并对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从宏观和微观等层面提出了风险控制与防范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混业经营;风险防范;金融业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1-0060-06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出现,银行、保险、证券等业务的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深。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发达国家金融业的经营制度开始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英国在1986年完成了金融“大爆炸”改革,日本于1998年实施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相继废止了分业经营制度。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严格限制金融业务交叉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至此由美国创立、对全球金融业造成重大影响的分业经营模式在发达国家正式终结,并由此步入了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金融行业已经正式对外开放,面对全能型外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我国传统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格局正在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为了适应全球金融体系发展步伐,与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接轨,国内银行业发展混业经营乃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国内银行也在逐步探索和尝试混业经营之路,如部分大中型银行纷纷介入基金、保险、证券等行业。在看到混业经营优势的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到混业经营的潜在风险,从宏微观等多层面加强制度设计和风险控制,避免因为混业经营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金融经营模式变迁历程的简要回顾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瑞士、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业一直坚持混业经营制度,而英美等国家则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演变过程。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的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业尚不发达,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制中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对于银行从事的业务种类和范围没用明确限制。1929―1933年的大萧条对美国金融业自然混业经营体制产生了颠覆性影响,大量银行倒闭。当时美国社会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对联邦储备体系造成了伤害,

使商业银行有悖于稳健经营的原则,这种金融运行模式助长了股市投机,引起了金融恐慌,对股市暴跌、经济大萧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罗斯福总统上任后随即宣布全国银行停业,随后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即《1933 年银行法》),开启了美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时代。 进入 20 世纪 70 年代,在资产证券化潮流的影响下,随着资金需求和供给转向证券市场,金融创新加速,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出现了衰退。这一变化使银行传统业务收入趋于减少。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全能型银行的跨国经营,给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的银行带来很大冲击,金融分业体制弊端不断显现。面对竞争压力,美国国内银行开始呼吁、游说政府放开金融管制,允许银行混业经营。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这一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国际金融体系发展中又一次划时代的变革,即分业经营体制的瓦解,混业经营成为主流。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如英国和日本,则分别在1986年和1998年对国内金融体制进行大变革,纷纷建立了金融混业经营制度。

在1995年之前,国内对于银行业的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银行业实际上处于混业经营状态。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上海的几家银行先后设立了证券部,随后几乎所有的银行都设立了信托投资部、证券公司或证券营

业部,著名的国泰、南方、华夏三大证券公司当时就分属于建行、农行、工行。但随着后来国内证券业的飞速发展,金融机构的非理性投机行为越来越多,加之监管缺失,最终造成了1992年的金融秩序混乱。1993年7月国家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自此以后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地强化国内的分业经营政策。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体制。此后陆续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也明确规定了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我国金融业进入了严格的分业经营阶段。

1998年,证券、保险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出,证监会和保监会成立,我国分业监管格局初现,到2003年银监会成立,银行监管权力从中国人民银行分出,国内分业经营的监管框架由此正式确立。

二、金融混业经营的优势及模式选择 (一)混业经营的主要优势

1. 实现范围经济。从经济学意义来看,范围经济是指企业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而引起的单位成本的降低,或由此产生的成本节约。对于实行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如果银行经营N种资产的成本小于N家银行分别经营同种资产的总成本,就说明银行达到范围经济。

对于金融业而言,利用范围经济最主要的形式就是实行

业务多元化,进行银行、保险、证券等混业经营。通过混业经营,银行可以进入更广泛的市场,接触更多的客户群体,交叉销售相关金融产品,并使不同金融产品关联方式优化,减缓和分散市场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共享管理资源,分摊管理费用;共用销售网络,分摊销售成本;分享品牌声誉等,从而获取范围经济效应。

2. 提高协同效应。安索夫(Ansoff,1965)最早提出了协同的经济学含义,即公司的整体效益大于各独立组成部分之和的效应,通常表达为“l+l>2”。协同的意义在于获得有形和无形利益的潜在机会以及这种潜在机会与公司能力之间的紧密关系。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应考虑能否通过其多元化的收购与兼并活动产生巨大的协同效应。一般来说,根据生产方式大致有五种协同效应,即运营协同、客户或市场协同、财务协同、管理协同和地域协同。根据所罗门兄弟公司对美国50家大银行进行的调查,1992―1997年,合并后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从1%提高到1.29%,股东收益率从13.6%提高到15.9%。 (二)实行严格的防火墙制度 对于金融混业经营,最令人的担心是风险的传递、累积和放大,如果缺少证券、银行、保险等业务间的防火墙,原本在证券、保险或银行内的单一风险会因相互作用而加倍放大,从而使得控制风险更加困难,甚至会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健性。在金融控股公司运营模式下,控股公司通过股权

投资设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子公司之间独立经营,相互之间设立防火墙,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风险隔离的防火墙就是应当实现机构隔离,即按金融业务性质分别颁发牌照,严格限定子公司的各自经营范围,在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之间设置预防风险和资金转移的防火墙,对子公司之间的投资、融资、业务合作等设定限制措施。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问题,银行自身的风险意识比较差,风险约束、自我监督机制尚不健全。通过风险分散控制和建立防火墙的方式,将风险锁定在一定概率和范围之内,达到风险控制要求。集团混业经营、子公司分业经营,通过机构内部建立防火墙,要求控股公司有一套保证不同业务独立运作的机构、人员、管理和监督制度,防止风险的传递和相互感染,同时又有利于发挥金融领域的协同效应。 金融控股公司内各法人机构间建立起防火墙,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内部风险传导,还有助于防止不同金融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防止金融控股公司跨业经营后可能产生的利益不当转移和不当内部交易行为。 (三)严控内部关联交易

1997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视其为关联

方。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论是否发生价款的收支,只要是存在具有关联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资源、义务等事项转移,就可以认定为关联交易。对于金融混业经营,在控股公司的股权控制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子公司成为关联方,这些子公司之间会发生大量的交易,使得分业经营时正常交易转化为混业经营时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和管理者容易产生较高的道德风险。这些庞杂的关联交易中会出现大量有失公允甚至是违法违规的交易,例如控股公司促使关联方做出损坏其他金融主体利益的关联交易、开展内部交易、暗箱操作、损害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交易等。

而这些交易往往伴随着不正当利益输送以及风险的内部传递和积累,损害市场公平和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当局需要对混业经营产生的关联交易严格管理,切断风险通过内部关联交易传递的路径。严控内部关联交易,可以采取向监管当局报告和备案内部关联交易、公开披露内部关联交易、增加检查频率、提高违规惩戒力度等方法。 (四)加强复杂条件下的风险管理

在混业经营中银行面对的不仅仅是因贷款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还包括因参与各种投资带来的信用风险,以及包括因价格、利率等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和因组织庞大内控不严导致的操作风险。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内可以经营

多种金融业态,金融风险很容易传递、扩散,增加系统性风险的累积。对于风险管理,需要重新识别、计量不同金融业态的风险及其风险组合。在分业经营情况下,不同金融业态之间具有严格的分离,其风险也基本在本行业范围内,而在混业经营情况下,不同金融业态之间的隔离被突破,不同行业风险也会交织在一起,其复杂程度要远甚于分业经营。 一般来说,银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保险、证券、信托等面临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而当银行混业经营时,还会引发新的风险,如各子公司之间由于存在关联交易而引起风险在金融机构内部蔓延、关联交易引发多重财务杠杆风险以及关联交易转嫁和隐藏风险,引起风险累积等。此外,由于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内部组织结构复杂,透明度低,业务交易庞杂,而监管机构很难全面而有效地进行监管,导致监管失效。因此,在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更加需要重视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的识别和计量,引入和开发新的风险管理模型,避免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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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mainstream of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ctor is mixed,while the domestic is still practiced separate operation. Faced with competitive pressures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innovation requirements, the domestic financial sector will be mixed sooner or later. In fact,the

domestic financial industry has also carried out a substantial part mixed. Mixed Financial has a natural advantage,but at the same time its risk is more complex. This paper focuses o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business model changes course,the advantages of financial mixed and mixed patterns were analyzed. We believe that in mixed operation,the risk is easy to transfer and diffusion,as well as risk factors such as superposition and prone to accumulate systemic financial risks,will impact financial stability. The paper also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o domestic financial mixed operation.

Key Words:financial mixed operation,risk prevention,finan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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