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不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5.2.5.2-1):
(a)局部荷载作用下;(b)集中反力作用下 1-冲切破坏锥体的斜截面;2-临界截面; 3-临界截面的周长;4-冲切破坏锥体底面线
图5.2.5.2-1 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5.2.5-4)
以上公式中的系数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取其中较小值:
(5.2.5-5)
(5.2.5-6)
式中:
Fl —— 局部荷载设计值或集中反力设计值;对板柱结构的节点,取柱所承受的轴
向压力设计值的层间差值减去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板所承受的荷载设计值;当有不平衡弯矩时,取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Fl,eq;
βh —— 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h≤800mm时,取βh =1.0;当h≥2000mm时,取βh =0.9;
其间按线性内插法取用;
ft ——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σpcm —— 临界截面的周长上两个方向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按长度的加权平均值,其值宜
、控制在1.0~3.5N/mm2范围内;
um —— 临界截面的周长,距离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h0/2处板垂直截
面的最不利周长;
h0 —— 截面有效高度,取两个配筋方向的截面有效高度的平均值; η1 —— 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 η2 —— 临界截面周长与板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
βs —— 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βs不宜大于4;当βs<2时,取βs=2;当面积为圆形时,取βs=2;
αs —— 板柱结构中柱类型的影响系数:对中柱,取αs=40;对边柱,取αs=30;对角柱,αs=20。
当板开有孔洞且孔洞至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边缘的距离不大于6h0时,受冲切承载力计算中取用的临界截面周长um,应扣除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积中心至开孔外边画出两条切线之间所包含的长度(见图5.2.5.2-2)
1-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面;2-临界截面的周长;
3-孔洞;4-应扣除的长度
图5.2.5.2-2 邻近孔洞时的临近截面周长
当图中l1>l2时,孔洞边长l2用
代替。
5.2.5.2.2 配置抗冲切钢筋时,板受冲切承载力计算
在局部荷载或集中反力作用下,当受冲切承载力不满足公式(5.2.5-4)的要求且板厚受到限制时,可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此时,受冲切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5.2.5-7)
配置箍筋或弯起钢筋的板,其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配置箍筋时
(5.2.5-8)
当配置弯起钢筋时
(5.2.5-9)
式中:
Asvu —— 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积; Asbu —— 与呈45°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弯起钢筋截面面积; α —— 弯起钢筋与板底面的夹角。
对配置抗冲切钢筋的冲切破坏锥体以外的截面,尚应按公式(5.2.5-4)进行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此时Um应取配置抗冲切钢筋的冲切破坏椎体以外0.5h0处的最不利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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