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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管理的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2021-05-1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附录二 锅炉房管理的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仅作参考,如用户使用需征得当地劳动部门同意)

一、岗位责任制(用户自写)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房必须领取劳动部门发给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用。

2、点火前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确认锅炉房无油、气异味后才允许点火。

3、点火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或各项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暖管供气或并气。

4、运行时应注意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或水温)和水位稳定,同时应定时对锅炉本体和所有安全附件、仪表、附属设备等进行巡视检查。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和冲洗水位表一次及试验水位报警(联锁保护)装置一次,每月应试验安全阀手动(自动)排汽一次,每周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以上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5、对运行的锅炉不准进行补焊、拧动手孔和入孔螺母或敲打受压部件。

6、停炉前锅水应稍高于正常水位,停炉后锅内压力如继续升高应排汽降压。 7、锅炉运行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2)不断加水给水及采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水泵来不及供水);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8、因严重缺水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

9、停炉后严禁用浇水的方法强制冷却,以免损坏锅炉。

10、锅炉全排放工作(仅指贯流蒸汽锅炉)应在每日开炉时执行,炉水全部排放完毕,再启动锅炉。

三、 巡回检查制度

7. 当班司炉工应对运行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

下表: 序号 1 2 3 4 5

内容

压力表、水位计 各类仪表仪器状况 风机运转和风道挡板位置

正常

反应灵敏、指示准确 设备状况良好、风量挡数可灵活调节

要求

时间

不间断监视 1-2小时一次 1-2小时一次 1-2小时一次 1-2小时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

正常

给水调节阀、逆止阀等工作状态 燃烧状况

燃烧稳定、火焰烟道正常、烟?无色

6 7 8 9 10 11

排污阀和各管道状况 燃料输送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检查各转动机械的润滑系统 炉墙及保温 其它辅助设备

正常

情况良好、运转正常 无异常

按润滑要求加油 良好

设备状况良好运转正常

1-2小时一次 1-2小时一次 1-2小时一次 每班一次 每班一次 1-2小时一次

1、每班巡回检查应按路线、内容、要求、定时定人负责,也可互换轮查。 2、每次巡回检查后应如实记录。

四、交接班制度

1、司炉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汽压水位正常; (2)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3)辅机运转正常;

(4)打扫工作场所,清点器具,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填写正确、齐全、清楚。

2、交班人口头向接班人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注意事项。

3、接班人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听取情况介绍,查看设备冲洗水位表等。

1、 交接班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 锅炉运行情况

⑵ 各安全附件、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排污阀、给水泵风机等附属设备是否正常。 ⑶ 锅炉可见受热面积是否有鼓疱、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 必要的备品配件如盘根、橡胶石棉板、水位玻璃管润滑油及工具是否齐全。

5、交班时如遇事故,必须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应积极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接班前不准喝酒,锅炉房负责人应指派其他合格人员代岗。

7、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房负责人,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8、双方交接完毕,应共同在运行记录薄的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五、水质管理制度

1、锅炉给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设施或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锅炉总容量≥2t/h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水处理工,总容量<2t/h的水处理工也可由司炉工或锅炉专职管理人员兼职。

3、专职或兼职水处理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锅炉水处理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从事水处理工作。

4、锅炉水质化验每二小时进行一次,必测项目为:

(1)给水:硬度、PH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水质异常时相应增加化验次数; (3)原水(每月至少化验一次):悬浮物、硬度、碱度、PH值、氯根(溶解固形物)化验结果应5、认真填写在《锅炉水处理运行记录日志》上。

6、锅炉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76(内容见《运行记录日志》上)。

7、锅炉原则上应配备锅炉外水处理设备,蒸发量<0.5t/h的锅炉也可采用锅内加药处理方法。

劳动部门每年对单位锅炉进行抽样检测和监督检查水质管理工作1-2次,单位必须予以积极配合。

六、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制度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由班组长负责,依靠全班组人员共同搞好。 2、清洁工作是交接班的内容之一,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堆放整齐。 3、要求做到:锅炉本体、电气仪表、操作台无积灰。 4、对辅助设备、风机、油泵(燃气阀组)、水泵、阀门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5、对仪表、仪器、照明灯具的外壳、玻璃面保持干净无积灰。 6、锅炉房内不烘凉衣服。

7、消防器材、门窗齐全可靠。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单位的要害部门,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要有厂部、主管科室或车间领导陪同方可入内,同时做好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的登记工作。

2、司炉工应持证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证司炉工不得独立操作和值班。 3、燃油锅炉房的油箱间、油泵房应用二级防火墙与锅炉及其它房间分开。 4、锅炉房电气,照明设备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5、锅炉运行时,其使用压力必须在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压力范围内,不得擅自提高。 6、锅炉设备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并有具体的安全保护措施。 7、锅炉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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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燃油(气)锅炉房内应设置泡沫及1211灭火器,灭火器一般按每50m配置一只,但锅炉房内不得少于2只,对于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底层、顶层及组合建造的燃油(气)锅炉房,除设置灭火器外,还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各自动灭火设施,同时燃油(气)锅炉应设置油气、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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