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道路排水工程(含电力管沟工程)
编制: 审核: 审批:
施工单位:编制日期:沟 槽 开 挖 专 项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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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2、排水工程
2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其他相关的国家及省、市施工技术规范和规程。
沟槽开挖施工方案
3 沟槽开挖
根据结构设计图纸及现场施测,污水工程沟槽开挖深度从原地面往下在3.3m左右,开挖前需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措施进行降水。
雨水工程沟槽开挖深度从原地面往下在2.3m左右。 开挖前需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措施进行降水。
3.1管沟开挖前,各区段路口应设安全警示灯、牌以示告知行人、群众。必须弄清与施工相关的地下情况,根据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提供,可采用现场开挖探坑的方法,查明其情况。所施工程如与已建管道构筑物衔接,由必须在挖管沟前对其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校对,必要时开挖核实;若施工段的地下情况与施工图及有关资料提供的情况不符
合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予以处理。
3.2管沟开挖采用机械(反铲挖掘机)放坡开挖人工辅助,放坡系数按图纸1:0.75计算,本工程污水干管采用DN500,其沟槽开挖深度平均3.3米,槽底宽1.0米;雨水管道采用DN900干管,其沟槽平均挖深2.3米,槽底开挖宽度1.5米。遇有地下管线时,为了保护地下管线采用人工开挖。当管沟挖深超过2m时应保证不致塌方、不致伤人分层开挖,层间留台宽度为0.8m。
3.3管沟开挖前,应向机械司机详细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现有地下构筑物情况及施工技术、安全要求等,并指定专人与司机配合,其配合人员应熟悉机械挖土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及时量测槽底高程和宽度,防止超挖。
3.4管沟开挖时,先进行详细的测量定位并用石灰标示出开挖边线,复核无误后可指挥挖掘机由临时便道进入管沟开挖范围进行开挖,挖掘机一边开挖一边后退,开挖出来的土堆于沟槽两侧,堆土坡脚距槽边1.0m以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5m,堆土坡度不宜陡于自然休止角。 3.5由于挖掘机不可能准确地将槽底按规定高程整平,所以为确保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挠动或破坏,开挖管沟时应在设计槽底高程以上保留20cm左右一层不用机械进行开挖,而用人工清底。
3.6管沟开挖时,各级质安人员要加强巡视现场,密切注意周围土体的变形情况及管沟内可能出现的涌水、涌砂及坑底土反弹,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开挖,并尽快写出具体方案、措施,备齐设备用品,并知会监理工程师协同处理。
3.7雨季施工时,为防止管沟底土壤翻浆,管沟形成前两侧应有排水
措施,防止雨水倒灌,预留人工整平的20cm一层土待下一工序进入前予以挖除。
3.8管沟底成形后,若沟底为软弱层,采用静力触探确定该地基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进行加固或换填方案使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
3.9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4 周边环境保护及应急预案
4.1 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本工程周围位置属于建筑密集地,对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 4.1.1 对基坑影响范围内的道路、管线、已有建筑设置沉降观测点,基坑开挖期间加强观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做到信息化施工。 4.2 应急预案
4.2.1 在工程开工前首先建立以土建总承包为主,有围护体业主、管理单位和监理参加的抢险小组。对基坑工程中无法预测而可能出现的前期施工质量问题做足够的物质上、劳动力上的准备,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处理解决。一旦险情发生把开挖的沟槽立即进行回填,增加沟槽中的压力维持土壤平衡,待险情处理后在进行施工。做到“先处理、后施工”,杜绝盲目施工。
4.2.2 当发生较大水位下降并引起地面沉降时,采用人工回灌补充地下水。
4.2.3 本方案是在有限的资料下做出的,勘察报告也不可能完全反应
整个场地的地质情况,因此,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周边建筑,管网情况,在施工期间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反馈信息,调整施工方案,实行信息化设计施工。
5 保证措施
5.1 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管理网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二条线分管共抓。项目经理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技术负责人从技本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经理通过安全负责人抓好班组长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施工。 5.2 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5.2.1 成立安保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项目部、各班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项目部民工作业队之间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5.2.2 对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机械驾驶员、民工施工队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2.3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2.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工人一律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必须按期复验,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2.5 加强安全标志、标语和其它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明显醒目,以保证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深基坑作业使用带电设备,严格按规定配戴安全劳保用品。
5.2.6 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安检有记录,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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