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22项指标,五项分项目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着改善、水资源适度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3-1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 标 序
号
指标
2020年 2030
年
备注
水生1 年径流总量控制≥70% ≥7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态
率
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 海绵城市达标面≥20% ≥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
积比例
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
以上的面积达标。
3 内河水系生态岸≥40% ≥5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4 5 6 水环7 境
8 线比例
绿地率
地下水位
城市热岛效应
水环境质量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年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率)
41%
45%
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
优于IV达到类标准 Ⅲ类标准
≥50% ≥60% 标》要求: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参考《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求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
价指标》。
9 合流管网年溢流≤12次
次数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水资10 污水再生利用率 ≥20% ≥3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源
目 标 水资源
水安全
序
指标
号
11 雨水资源利用率 12 供水管网漏损率
13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020年
≥% ≤10%
100% 指标》要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要求再生水利用率≥
2030备注
年
≥%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
求重视雨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
≤8%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
指标》。 14 龙头水质达≥99%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
制度建设
标率
15 排水设计标管线设计重现期3-5准
年
16 内涝防治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准
期50年
17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出台
18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出台
19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出台
20 投融资机制建设
出台
21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出台
22 产业化
出台
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
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
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2、由于海绵城市规划尚未得到政府批准,目前不宜向您提供规划文本。
感谢您对海口规划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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