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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2024-05-1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关于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具体落实《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应依据《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本市的具体条件,充分利用县级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编制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组织工作,筹措资金,选择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根据《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和《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规划编图要求》,编制好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后,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报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经批准颁布后,具有法定约束力,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

2、《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图要求》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

为做好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特拟定《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要点》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主要目的是:将地质灾害从过去分散的、被动应急的状况,转变为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序列,逐步建立完善的防灾减灾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生存环境服务。

二、规划编制组织

为使规划编制更好地结合实际,同时使规划得到很好地实施,规划编制时应由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与有规划编制经验的专业队伍共同编制,做到行政与技术的有机结合、相互协调支撑。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与地质环境协调为主线,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以地质灾害调查为基础,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监测、治理、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为标准,以保护地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

目标,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2.规划原则

2.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2.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

2.4坚持“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5坚持“分级分部门责任制”的原则

2.6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原则

2.7坚持“专业队伍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

2.8坚持“视地质灾害具体情况确定治理主体和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经费”的原则

2.9坚持尊重县级规划内容,与省级地质灾害防治相衔接并比省级规划内容更细化的原则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市、县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防灾减灾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被动应急的状况,转为有组织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工作。提高预报成功率,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地质环境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2、近期目标(2006—2008年)

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的素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重点通过填写、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县、乡(镇)三级行政管理部门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一个政府领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交通、水利、城建、财政、公安、武警、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具有充分人力、物力和技术保障,以预防为主、兼有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地质灾害安全维护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分级管理责任制,确保对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3、中远期目标(2008—2015年)

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高效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群测群防为基础的,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精度,有效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在高、中易发区兴建一批地质

灾害勘查治理示范工程,树立典型、推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大矿山地质灾害监管力度,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落实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五、规划编制前的资料收集与调研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写内容应与各市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预测及城市建设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因此,在编制各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前,应重视各地市与规划编制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利用。其主要收集的资料包括:

1.各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公路与铁路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电力建设规划、煤炭工业规划等;

2.最新的地、市、县、乡镇的界线、名称,各市、县人口及经济现状等;

3.各市已进行过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

4.各市其它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料、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5.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减灾效果、效益分析等;

6.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等资料。

在收集与分析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对缺少资料的市、县应补充进行相应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做详细的调查,对其稳定性、危害对象、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应做出评价分析。

六、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与防治分区

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分析、上图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分区原则,对本地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分区。一般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应在地质灾害分区说明表中详细表述每个区、亚区的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及成因、地质灾害的危害等情况。

分区界限尽可能利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2.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各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结合各市的综合经济区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划分为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与一般防治区(Ⅲ)。在文字说明中,应重点描述各分区的地理位置、经济位置、地质灾害类型、分布现状、危害对象、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对每一分区都应详细介绍拟采取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指出辖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重点防护对象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与防治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与防治分区的总体原则是以利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为主,必要时可投入适当的野外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并对之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全市规划图的完整性。此外,分区还应遵循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相似的原则,地质灾害类型基本相近的原则,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基本相同的原则,与重大工程相对应的原则。

七、防治工作总体部署

1.部署原则

防治工作总体部署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地质灾害防治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划分防治区,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针对不同防治区有的放矢,分步实施。

2.防治工作部署

一般应按监测预警工作、搬迁避让、重大隐患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其主要内容包含拟防治点的确定原则、目的与任务、分期安排、前期工作、预估的治理方案与经费,并对各项工作费用进行列表统计并主要从社会效益层面进行效益对比分析。其中,监测预警工作还应按群测群防点(应列表详述)、重点监测点(包含省、市、县市区级监测点\\监测方法、资料分析整理及上报的相关规定)、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分别进行安排。

八、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规划中应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般包括:加强应急反应与处置系统的

建设;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及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分级分工负责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积极筹措经费,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和治理力度。

九、主要措施和对策

规划中应明确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与对策。一般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防灾意识;健全行政管理机构,强化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部门协作;群专结合,依靠群众,全面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采取综合防治。

十、附图

为直观反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编制过程中应作二张附图。一张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另一张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附图的比例尺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面积小的地(市)可按1:100000比例尺成图;面积大的地市可按1:200000比例尺成图。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写提纲

前言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

(一) 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及经济损失情况

(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规划原则

(三) 规划目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四、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一) 分区原则

(二) 分区

五、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一)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及重点防护对象

(二)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三)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六、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效益分析、近中期经费估算

八、附则

附图: 1.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1:100000或1:200000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1:100000或1:200000

附件2

山西省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图要求

一、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以各市行政区划图为底图,底图内容包括地形、地物、交通、水系、行政区划等,该图主要反映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已发生地质灾害点的分布位置、类型、规模、稳定性与危害性,对地质灾害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划分出区内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

第一层次:主要表示区内地貌、岩土体类型、主要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等;人口集中区、风景名胜区和已建重要建设工程如城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交通工程、水源工程等。

第二层次:重点反映地质灾害事件,已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分布位置、类型、规模、稳定性与危害性。地质灾害体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表示。

第三层次: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等级及界线;根据本区的工作程度,对地质灾害采用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方法进行易发程度分区;分区用面状普染色表示。图中应附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说明表,说明表内容包括:分区代号、分区名称、等级、位置、面积、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危害等。

第四层次:反映区内各县地质灾害经济损失情况;重点反映致灾体的类型及经济损失数量。以点状和面状符号表示。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该图是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布图的基础上编制,以各市行政区划图为底图,图中主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防治分区,并对各区和重要灾害点提出防治措施。

第一层次:主要表示区内人口集中分布区、风景名胜区和已建重要建设工程如城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交通工程、地下水供水工程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与危害性。

第二层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依据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易发程度分区,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划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级,分别用红、黄、绿三种面状普染颜色表示。图中应附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说明表内容包括防治区、亚区名称,位置、面积,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特征及危害、发展趋势,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及方法。

第三层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方案,其方案包括地质灾害调查和科研、搬迁避让、监测预警和治理工程四方面,具体内容为已完成和计划开展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和专业监测网的建立;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区和地质灾害治理点及治理措施(工程措施、监测措施、生物措施)。各种治理措施用图例表示。

说明:上述编图要求中所有图例与图示符号均参照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技术要求实施细则》。

主题词:地矿 地质灾害 规划 编制 通知

抄送: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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