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心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受雇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作内容:礼仪小姐。
第三条 工作方式: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并决定工作时间,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按时进行工作
配合。
第四条 乙方认为,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
约定服务内容。
第五条 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不得私自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或给客户留下联系方式,如发现类似行为,需按商业泄露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000 大写金额:伍仟元整.
第六条 合同签定之日起,若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活动未能正常进行,乙方须支付甲方赔偿金以及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的时间,场地及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甲
方必须在活动前24小时以内,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
第八条 在活动过程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报酬按天结算,在活动完毕的一星期内支付给乙方,每天为人民币 _______ 元,总计为人
民币 ______ 元。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 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单发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应付未付款项以及应
付的赔偿。
3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双方共同屡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
任。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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