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寡头垄断竞争问题分析及优化措施研究
作者:钱丰 孙美霖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6年第19期
摘 要 电商寡头垄断竞争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仅是在现有商业圈内建立新的垄断统治,本文基于阿里巴巴与苏宁云商换股合并事宜,分析了二者的困境、合并意图,垄断竞争带来的影响以及优化措施。 关键词 垄断竞争 互联网金融 O2O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行业现状
2015年阿里巴巴集团宣布投资约283亿元人民币参与苏宁云商的非公开发行,占发行总股本的19.99%,成为苏宁云商的第二大股东;与此同时,苏宁云商将以140亿人民币认购不超过2780万股的阿里巴巴新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苏宁预计持有阿里巴巴1.09%股份。经历了多年发展之后的阿里巴巴和苏宁,面对资本市场的优势显得越来越模糊。 2阿里巴巴的困境及合并意图 2.1阿里的困境
从线上走到线下,未来20、30年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公司如果不与线下融合,是不会有未来的。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B2C购物网站交易规模市场份额数据,阿里巴巴旗下天猫凭借58.6%的绝对优势处于垄断地位,京东以20%位居其后,其余B2C企业中唯品会、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的同比增速均高于B2C市场整体增速。 2.2走出困境的途径
吸纳线下线上大融合。让当前相对孤立的线上线下融合起来,同时在融合的过程中让自己也融合进去。而融合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标杆进行强强联合,不仅可以给其他的电商造成心理恐慌,还能制造出新的风口。 2.3阿里巴巴入股苏宁的意图 2.3.1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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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金服发展迅猛,旗下的业务包括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等,但与苏宁的金融业务相比,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化。从各自的业务版块上来看,两者之间一旦联手,几乎涵盖了当前国家各个层面允许从事的所有金融业务,而这其中所释放出来的市场将会是目前阿里巴巴市值的几百倍。 2.3.2物流
通过与苏宁的合作,阿里可以进一步强化其在中国偏远地区的影响力,京东主要布局在一二线城市,在中国偏远地区,阿里与苏宁的结合能快速抢占先机,而京东如果从零开始建设需花费数年的时间。 2.3.3 O2O
签署战略协议后的阿里巴巴和苏宁云商,将整合双方资源,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手段打造O2O移动应用产品和O2O运营模式。调查表明,网购客户对物流速度非常看重,与苏宁合作可以弥补阿里物流的短板,极大降低物流成本。 3苏宁的困境及合并意图 3.1苏宁的困境
从2005年到2015年10年中,苏宁在苏宁易购项目上花费巨大,但苏宁易购在自主销售为主B2C的电子商务交易市场上也跻身于前三,但这第三的排位却只占了7%的市场份额;与京东占比为56.3%,唯品会占比近10%之间的差距。 3.2苏宁入股阿里巴巴的意图 3.2.1流量
苏宁选择阿里巴巴的第一意图的就是其线上流量。对于阿里巴巴来说,在国内占据着几乎处于垄断地位的电子商务交易份额,其中最核心的支撑就是流量。,阿里巴巴要想进一步吸引流量,就得向传统的线下商业倒流量。 3.2.2互联网金融
苏宁金融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联手,其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堪比上百个阿里巴巴市值,而且预计苏宁和蚂蚁金服将很快展开合作。苏宁将借助于蚂蚁金服,以互联网的方式来进行价值重塑。
3.2.3放大线下渠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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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苏宁物流将成为菜鸟网络的合作伙伴,合作后的物流几乎覆盖全国所有2800个区县,服务阿里巴巴和苏宁。这其中核心的就是将本来已经在资本市场上失去价值放大,在找到阿里巴巴进行背书之后,成为了未来商业模式。 4电商寡头垄断竞争存在问题的分析
4.1“投机倒把”的商业行为不能带来民族科技的创新
根据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邓永旭说,2013年全国共投入R&D经费11846 .6亿元。而阿里巴巴苏宁,为了一次商业端的合作投入了423亿元,达到了整个国家科研投入的1/28。这些钱如果投向技术,哪怕是互联网技术研发,类似于谷歌之类的新互联网技术,去真正帮助创业者,支持前沿技术探索者,像向谷歌一样拿这些钱去支持那些在前沿科技领域探索的高风险项目,并开拓全球市场,才是具有民族脊梁的企业。 4.2新的商业垄断未必会给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实惠
着眼于市场化,尤其是互联网这种新兴开放的商业形态,却背离了开放的核心,寻找任何可以建立新垄断的机会;一边抨击着传统渠道的封闭性,一边却寻找一切可以进攻的机会来建立新的商业封闭性,打造闭环生态圈,希望在这个新的商业文明时代里建立一种新的垄断统治。
5优化措施
(1)建立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法案,并且能够有效执行。应有效引导产业的合理化发展,尤其是对于互联网企业当前这种新帝国垄断思维的强强联手,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法案,以切实有效的引导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挺进,同时给予创新者一个可以生存的土壤空间。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大部分的创业者而言,或许辛苦找到的点子,花费了很大的资金、心血研发了一项技术或者模式,并且获得了市场的认同,或者说引起了一定的市场反响。这些巨头就会借助于其资本的优势、资源和价格优势消灭创新者。这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缺位,让创新缺乏了内在动力。
(3)引导媒体多报导企业的研发投入。不论是成功或是失败,都应该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实体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努力,获得更多消费者的支持,这样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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