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公司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公司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生产计划和生产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3)主持、负责拟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主持、组织落实本部门级安全教育。做好本部门的新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并培训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主导本部门的各种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8)组织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经理不在时,当班班组长履行经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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