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饶恕我的孤陋寡闻,一直只知道张爱玲的文笔特立独行,独树一帜,受广大读者喜爱,且张爱玲本人美貌绝伦,出身不凡,却未曾认真地,完整的读完过她的作品,直道今天,才在书堆里惊喜的发现了这么一本书《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就像是在异地发现了故友般,满心欢喜地把它带走。
这本书带给我的惊喜远远不止于此,从未见过像《红玫瑰与白玫瑰》般,把一个男人的背叛和喜新厌旧写得这么透切的,它不是直接地告诉你一个男人如何地花心,而是通过展现一个男子在和红玫瑰(娇蕊)般娇艳的女子在一起时,却是心有顾虑,不肯付出真心,宁可选择背叛也不愿让自己名誉受损的自私心理。 当他在对的时间里遇到了白玫瑰(烟鹂)般清纯,可人的女子时,他选择了结婚,但是却是糊里糊涂的,“时间到了”就是唯一的理由,甚至只是借用一个女人的身体为他繁衍后代,紧接着的就是他的花天酒地,宿夜不归,留下一个形式上的妻子独守空房,他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因为,这一切都出自于雄性动物的本能。而且烟鹂也是能够忍耐的女子,只是,寂寞带给她的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包括身体上和精神上的。 直到有一天,丈夫不像往常般回家拿雨伞时,他也发现了她的奸情,和一个伛偻着,脸色苍黄,脑后略有几个癞痢疤且地位低下的裁缝在一起。
如此,张爱玲便写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写与1944年,这时候的她正在和胡兰成交往,随后结婚,而胡兰成却是三心两意,这段感情彻底地刺痛了张爱玲的心,大概是这样的经历,让她明白了男人骨子里的虚伪和贪婪,才能够把一个男子的不忠心和出轨写得如此淋漓尽致。究其一生,张爱玲是幸运的,是闪耀的,也是悲哀的,痛苦的。没有什么比自己的丈夫出轨更打击一个女人的自尊心了。 甚至于荒诞地写道“那是一个新买的碎花瓶,喜欢它那蔓延的裂痕以及坚强执著的契合,于是买来花,试图填满她空灵的心。”“暧昧不清的美,像莫奈的画,干净精致却又婉约。”把丑陋的东西用美来形容,近乎黑色的讽刺,在文章的最后,她写道“这样的爱情,在现实中的低头,是永远回不去理想国的伤痛。”这也表明了她对爱情的失望甚至是绝望。
总而言之,张爱玲的文字间隔中透露着一丝一缕的情感,每字每句都牵动着读者的大脑神经,把人融进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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