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总承包与精装修单位施工协调配合措施
1、严格要求精装修单位遵守履行业主要求的工期、质量、目标。
2、加强对精装修单位的管理、协调,工序以及资料审查等工作。
3、施工过程中加强对精装修单位进场和使用材料的质量监督。
4、深化设计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征得设计同意后才予变更,材料设备确定。
5、配合精装修单位制定样板层、样板间施工计划,随着工程的进展,要求精装修单位按照计划施工样板层,并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深化设计人员及业主,以进一步完善深化设计方案。
7、在精装修施工阶段,对于所有涉及的各专业,包括土建、机电安装、精装修、幕墙等专业,定期安排专业协调会,主要解决专业之间的交叉、协调配合问题,缩短协调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8、与各单位确定施工程序,合理安排工序、工期,为精装修单位创造和提供施工空间。
9、配合工程施工临水、临电、材料运输、材料堆场、施工通道等,为精装修单位进场提供便利条件。
10、为精装修单位提供各楼层水平线和轴线控制点。
10、交叉施工时与精装修单位相互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11、与精装修单位相临工序施工做好交接手续,待设备安装完毕,隐蔽验收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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