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 作业准备
1. 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行车、吊索具、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荷、
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
3. 要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
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
4. 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通道上的障碍物。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
意避让。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5. 选用钢丝扣时长度应适宜,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60度。吊运物体有油污
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条.
二. 起吊作业
1. 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
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2. 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准确发出各项指令信号。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者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
3. 拉动钢丝绳应用力均匀、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 要注意观察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方可松钩;
5. 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得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信号必须统一;
6. 操作行车时要轻放,不要过快,也不可连续点击,避免冲击;
7. 各类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负荷标识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8. 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止脱钩装置的吊钩和卡环;
三. 作业后
1. 从起重设备主吊钩上取下吊索具等,规范放置到指定区域;
2. 主吊钩的底部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且不得置于通道上方或影响其他作业处; 3. 清理现场物件,如枕木、废弃物等。
参考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等
吊索具检查标准
生产线 检查人 检查日期 EHS 2014年01月
本次检查: 钢丝绳 根/对,规格: ; 吊 带 根/对,规格: ; 卸 扣 根/对,规格: ; 链 环 根/对,规格: ; 序号 名称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X) 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不超过10% 钢丝表面的磨损量和腐蚀量不超过40% 钢丝绳直径减少不超过7% 钢丝绳应无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 钢丝绳锁紧扣螺栓、冒无松动 钢1 丝钢丝绳与金属环或其他连接件之间无松动、缝隙等 绳 钢丝绳无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 钢丝绳润滑良好 钢丝绳无焊伤、回火色 无接长现象 吊钩防脱扣装置(滑舌)齐全、可靠 无穿孔、切口、撕断等严重磨损 承载接缝无绽开、缝线磨断等现象 无死结 吊2 带 表面无腐蚀、酸碱烧伤及热融化、烧焦 无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轻度减弱等现象 表面无粗糙易于剥落现象 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 卸3 卸扣无补焊现象 扣 卸扣螺纹旋入时应顺利自如,螺纹必须全部拧入螺口内 链环磨损不超过10%(大于10%报废) 链环焊缝无脱焊、裂缝等 链链环无拉伸变形 4 环链环与吊钩等连接件之间无松动;紧固件、销子、轮轴等等 构件紧固无磨损 吊钩防脱扣装置(滑舌)齐全、可靠 备注 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责任人:
EHS 2014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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