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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定省环境保护厅等相关部门代表省人民政府行

2023-04-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定省环境保护厅等相关部门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7]73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9 【实施日期】2017.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定省环境保护厅等相关部门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生态环境损害赔

偿权利人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府函〔2017〕7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中办发〔2015〕5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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