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 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以下简称“贵广铁路”)是西南地区通达华南沿海地区的重要区际铁路通道,跨黔、桂、粤三省区,由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的贵阳北站引出,经龙里、穿斗篷山至都匀,而后由三都沿都柳江经榕江、从江进入广西自治区,跨融江和焦柳铁路经柳州市三江,穿天平山隧道经桂林后跨漓江经恭城、钟山、贺州进入广东省境内,再经怀集、跨北江、经肇庆、三水、佛山进入广州枢纽新广州客站,正线长度857.016公里。其中贵州省境内300.915公里,广西自治区境内348.568公里,广东省境内207.533公里。该项目的建设还包括了贵阳、广州铁路枢纽改造及桂林、贺州相关铁路配套工程。为开通250公里/小时(预留提速条件)的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本线是《铁路“十一五”规划》中“继续扩展西部路网”所列新建铁路项目,是西南至华南地区便捷铁路新通道及西北至华南地区铁路新通道的组成部分,是一条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完善西部路网布局的区际快速铁路干线,可大大缩短西北、西南地区到华南珠三角地区的时空距离。建设贵广铁路对加强西南与珠三角地区经济联系,增强珠三角地区对贫困地区的辐射作用,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和完善西部路网布局,提升西南地区对外通道运输能力,促进相关区域资源合理开发,带动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繁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均具有重要意义。
2工程范围
GGJL-2标段自DK186+080.75至DK304+223,全长118.142公里。 3 本监理标段桥梁主要工程数量:
本监理标段共有桥梁35座,延长6730米。其中,特大桥3座1778延米,大桥13座3446延米;中桥19座1506延米。朝利河双线特大桥706.14延米为本标段桥梁重点控制工程。
二、编制依据
1 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文件、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铁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梁工程施工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 《铁路建设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办档【2002】8号)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
2 经业主审核批准的施工图及工程变更文件。
3 筹备组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咨询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委托合同》。 4 建设、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方联席会议纪要。 5 经批准的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施工组织设计。 6 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7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8 经批准的年度、季度和月度施工计划 9 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三、监理实施细则
材料、机械及现场控制 1材料控制
凡进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和配合比报告中所用材料相一致。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单位自检,必要时旁站监理其自检过程,并按不小于规定频率抽样送监理试验室复检。 材料在被使用前,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出具自检合格的报告。凡未自检或自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这些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料等,其中钢筋和水泥还必须有厂方提供的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对不合格材料坚决禁止进场。
在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验结果中,必须提供配合比报告书,并附有计算过程。在工地试验室未通过验收以前,委托试验必须送具有相应
资质的试验室进行,配合比报告单提交后,监理试验室将对其作复核试验,配合比一经确定,则所有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监理人员对此应作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的试压块,应出具56天的强度试验结果。 有关材料的技术标准及施工要求,详见相关技术标准;现场控制详见现场管理规定。 2场地要求
材料场地必须经硬化处理,砂石材料必须分开堆放,不得混堆;水泥场地必须架空离地30㎝以上,并且有完备的防雨水设施;钢材及钢骨架也应架空离地,不得直接放置在泥土地上;现场临时蓄水池应作硬质化处理,确保施工用水清洁无杂质,泥浆池必须按要求设置。 施工现场应井然有序,妥善布置,必须标明材料来源、规格、施工配合比及各施工工序负责人,做到文明施工、合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进行严格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工,并通知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3机械设备控制
进场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部件齐备、设施配套,能满足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能满足连续施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如拌和机必须要有进水控制,自动计量、自动储存系统等。所有设备均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的搅拌机、电源及振捣器等关键设备都必须有备用品,确保施工能连续进行。采用拌和楼自动进料的,其自动称重装置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标定合格方可使用。
监理人员应对设备逐一检查验收、标定,对不合格设备应及时清
理或整修。当机械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施工连续性的要求时则不能开工。
四、施工过程控制
1测量放样
(1)检查桩位的保护情况,必须实行三检四复。三检:质检员自检、质检工程师复检、监理工程师验收。四复:埋护筒前复检、下钻前复检、放钢筋笼固定时复检、成桩后复检。
(2)所有的桩位的放样,必须经测量工程师检测,并批准后才能允许开钻。
(3)对仪器进行校核,对水准点、导线点定期复核。 2护筒埋设
(1)陆地上护筒埋设时,可采用实测定位,为防止渗漏在护筒周围用粘土分层夯实,护筒平面允许偏差5cm,竖直线倾斜度不大于1%,护筒宜高出地面0.3m。
(2)水中护筒埋设,可依靠导向架定位,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护筒顶宜高出水位1~2m。 (3)测量护筒顶高程。
(4)对河中墩的打坝、围堰、排水、支档措施应仔细检查。 (三)、钻孔、清孔、成孔 1钻孔
钻孔前检查钻机测深基点标高,钻盘中心与桩位中心对中情况,钻机的垂直度。
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护筒 倾斜度 1% 项目 顶面位置 允许偏差 50mm 测量检查 检查方法
2 3 孔位中心 倾斜度 50mm 1% 测量或超声波检查 钻孔过程中应注意检查地质变化情况,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钻孔记录,在土层变化处捞取渣样,判明土层,以便与地质剖面图核对。了解钻机的速度、地质情况和泥浆比重、稠度,预防坍孔。检查泥浆比重、稠度和进尺深度。
钻孔结束后,监理应调阅审查施工单位的 “钻孔桩记录”;测量孔深并计算桩长,桩长不小于设计要求。
桩的钻孔与开挖应在中距5m内的任何混凝土灌注桩完成后24小时才能开始,以避免干扰邻桩混凝土的凝固。 2清孔
钻孔到预定高程后开始清孔,施工单位应对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验。由施工单位将结果填入:钻孔桩桩孔现场质量检验单,监理工程师在核查无误后签认,进行下一道工序。其中超深50㎝是预留沉淀层厚度。
清孔时,检测泥浆比重、稠度、含砂率,应满足规范要求,清孔过程中,应控制水流量和速度,防止坍孔,不允许用超深代替清孔。清孔完毕后,承包人应将钻孔记录表填写完毕,监理人员应在详细检查后,同意其进入下一步工作。 3成孔
清孔合格后,拆除钻杆及钻头,再次用测量绳测量孔深,复核钻孔底标高,并用孔规对成孔质量进行检查,没有异常,吊装第一节钢筋笼,吊装钢筋笼前应对钢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钢筋直径、根数、钢筋间距、几何尺寸、钢筋笼长度、焊接缝、保护层垫层等要求。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项目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允许偏差 ±100mm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2 3 4 5 6 7 钢筋骨架直径 主钢筋间距 加强筋间距 箍筋间距和螺旋筋间距 钢筋骨架垂直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20mm ±0.5d ±20mm ±20mm 1% 不小于设计 吊线尺量检查 检查垫块 尺量检查不小于5处 钢筋笼下沉后,用限位钢筋固定在护筒上,检查钢筋笼的中心位置、顶面标高是否正确。吊环钢筋宜采用四根φ12mm以上的Ⅱ级钢筋。
钢筋笼下放时,监理人员应检查分段拼接头的搭接长度。钢筋笼就位后,上口应予以对中、固定,防止其在浇筑过程中变位。 混凝土灌注导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在导管安放后,应再次测量孔深,孔底沉碴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对于柱桩不应大于50mm,摩擦桩不应大于200mm。否则应二次清孔。
在混凝土灌注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钻孔桩后灌注前检查记录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并配备足够的机械,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无误后签认,承包人可开始浇筑混凝土。 4砼灌注
(1)检查导管的密封圈是否老化,平整,接头是否拧紧,对导管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导管底部至孔底应有20~40cm的空间。
(2)测量孔深(测点应在孔中心位置),计算孔底沉淀层厚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砼。
(3)计算封底砼的用量,选择料斗,首盘砼必须使导管埋深大于1m,在整个灌注时间内,导管应伸入先前灌注的混凝土不少于1m并不宜大于3m,以防止泥浆与水冲入管内,且不得大于6m。 (4)灌注混凝土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一经开盘,则必须连续进行,不得中断,一直灌注到混凝土顶面高出设计高程0.5~1.0m.
桩顶质量不好的混凝土。应予以凿除,其凿除长度视具体情况而定,但至少应凿除到良好的混凝土面为止。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随时对配合比、坍落度等进行抽检,并对检查结果作详细的记录,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 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试件不得少于2组。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由承包人详细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督促。 (5)灌注桩成桩质量检查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对桩位等进一步复检,由承包人填写钻孔灌注桩现场质检单,经监理工程师复检后签认,其内容及要求如下: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资料不全或出现假资料现象的,监理工程师将不予计量。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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