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
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布日期】2008.12.11 【实施日期】2008.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通知
(成建安监发〔2008〕87号)
各区(市)县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的监控,落实责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未把重大危险源施工纳入管理,未填写《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将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附件:
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1 / 2
2、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监控表
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重大危险源施工作业报批表 重大危险源名称 作业班组 施工部位 施工作业申报时段 作业分包单位 专 人数 职安全员 电话 准 备 内 容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分 析,已辨识出危险因子 重大危险源作业施工准备情况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是否正确 按规定经过专家认证 确认结论 安全工程□是 师签字 □否 时间 (施工项目部) 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资格、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编制人员参加交底) 已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处置预案 重大危险源信息已通过公示牌公示 防护措施已到位 监控措施、人员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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