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职责范围及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 地质防治水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技术政策、督促、检查本组的投资业务规程、规定、条例及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各种地质测量图纸、报表。
2、根据生产可以提供生产地质资料。编制生产补勘计划,报上级审批,参与补勘报告的莫雷县。
3、按规定完成矿井地质报告的完成修编及矿井地质、矿井定义水文地质条件分类组织工作,报上级审批。
4、查明各种充水因素,分析和掌握水文地质轨迹,会同有关科室制定井上下所防治水规划及其工程设计。根据储水生产需要负责寻找水源。
5、做好业务保安,开展地质及水害开展等预报工作。
6、与有关单位配合,不可或缺开展地表岩层移动及重要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及“三下”开采工作,科学研究其移动变形规律,为留设各种保安煤柱、土地、村庄搬迁提供数据。
7、负责各种防水煤柱的留设工作,做好煤柱留设台帐。
8、负责矿井储量、三量及开采损失的测算工作。按规定办理储量的转入转出、报损工作,监督煤炭适当开采,提供资源回收率。
9、参与矿井采掘技术设计经年、季、月生产计划,灾害预防计划和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10、绘制和编制矿区地质、矿井水文、储量等各种图纸。
11、编制地质防治水工作计划案成矿和年终地质防治水工作总结。
12、参与矿井建设工程施工的验收工作。
13、结合生产,开展地质多方面防治水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14、承担矿井生产中其他地质防治水工作,及地质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15、深入现场,研究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及时填绘整理和改进地质资料,对影响生产的消极影响地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手续。
16、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地质的矿洞地质、煤矿防治水、储量管理的规程、规定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编制井巷剖面图。
17、按规定及时直接提供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及采区地质说明书,编写工作面、采区的采后总结工作。
18、配合有关单位量身定制水、火、瓦斯灾害预防的有关地质资料库,做到“有疑必探”。
19、认真修改煤层底板等高线及泥岩储量计算图,定期圈算、统计、编报煤炭储量及损失量等报表,按时提供“三量”数据。
20、监督检查煤层合理开采,配合设计、生产科提出合理开采提高煤
炭资源回收率的建议,对确实不能开采的小块段,编制或参与编制注销、地损或报损报告。
21、认真搞好矿井地质在工作中、水文地质、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和验证工作并及时发送到有关领导和部门。
22、树立为生产产品服务观点,及时为生产一线解决地质问题。
23、参与矿井远景及年、季、月度工业生产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24、组织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开展科研工作,推广地质先进经验和技术。
第二节 测量组职责范围
1、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进行观测井上下要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四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3、负责井巷施工放线和大型装配固定设备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并参与采掘工程进度验收教育工作。
4、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大力开展观测工作,提供地表表面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参与保护建筑物与留设煤柱设计并配合有关科室进行“三下”采煤工作。
5、参加矿井采掘纳米技术设计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规划的编制工作。
6、承担生产建设中有关科室委托的其它测量工作。
7、结合生产,开展矿井测量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8、负责全矿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9、搞好业务保安与测量质量标准化达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