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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2022-12-1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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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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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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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编制承诺

受xxx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公司承担《xxx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工作,2018年12月,我公司派技术人员开展报告编制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实地调查和本底资料收集工作.

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和《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在xxx人民政府和寻乌县林业局的配合下,完成了《xxx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并承诺对报告成果材料数据真实性负责。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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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 林地 xxx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寻乌县民政局 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类型 项目类型 批准文号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寻民字﹝2018﹞107号 批准时间 2018年9月28日 按现状地类 权属 特殊 一般 未成防护 用材 特用 经济 薪炭 其他 乔木 其他林总计 苗圃地 竹林地 灌木 灌木 疏林地 林造苗圃地 迹地 宜林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地 林地 林地 林地 合计 0.7942 林面积 地(ha国有 现) 0。状 集体 7942 合计 蓄积国有 3(M) 集体 0.7942 0。7942 0。7942 0。7942 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 1、测算标准: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3号),江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为:(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本项目为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使用的0。7942公顷林地均为商品林地,地类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均为乔木林地,均不在寻乌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收费标准(一)、(四)故每平方米征收标准均为6元. 2、测算结果:0.7942×6= 4。7652万元。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续)

拟使用林地情况: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使用土地0。7942公顷,均为林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墓建设等。 2、分别不同建设内容说明拟使用林地的地类、林地权属、保护等级、森林类别、林种等现状. 项目使用的林地0。7942公顷,无活立木蓄积.按林地权属统计:均为xx村集体所有;按使用林地类型统计:均为经济林林地;按地类统计:均为特殊灌木林地(均为脐橙初产期).按林种统计:均为果木林。按森林类别统计:均为重点商品林地。根据寻乌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寻乌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该项目使用的0.7942公顷林地中均为Ⅳ级保护林地,用地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3、使用林地范围内是否有古树名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经现场调查,使用的0。7942公顷林地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寻乌县东北部,距离寻乌东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最近直线距离约27公里,距离东江源桠髻钵山省级森林公园、东江源仙人寨省级森林公园及黄畲山省级森林公园直线距离分别为26公里、27公里、14公里,距离项山甑县级自然保护区、阳天障县级自然保护区、张天堂县级自然保护区及东江源县级自然保护区直线距离分别为26公里、60公里、14公里、26公里. 4、使用林地情况说明。 项目使用林地面积0.7942公顷,均为永久性用地,无临时占用林地情况,均不在寻乌县城市规划范围内,不存在未批先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5、简要分析使用林地可行性(主要分析是否符合使用林地条件)。 项目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对森林资源总量、生物多样性、生态效能的发挥、环境质量、景观风貌、林业发展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项目实施通过水土保持等保护措施,及时落实林地补偿资金,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结束后进行恢复森林植被、绿化美化,可以有效地减轻使用林地所引起的负面影响,控制其在当地生态、社会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项目建设体现了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符合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要求。根据122号文件,本项目为寻乌县民政局批准的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项目使用的0.7942公顷林地均为Ⅳ级保护林地,使用林地均不在寻乌县城市规划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科学合理。 6、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现状图(详见附图)。 编制单位意见(单位印章): 经调查了解,项目使用的林地0.7942公顷,无活立木蓄积。按林地权属统计:均为xx村集体所有;按使用林地类型统计:均为经济林林地;按地类统计:均为特殊灌木林地(均为脐橙初产期)。按林种统计:均为果木林。按森林类别统计:均为重点商品林地。拟使用林地中Ⅱ级质量等级林地0。7942公顷;项目使用的0。7942公顷林地均为Ⅳ级保护林地,用地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使用林地不在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在国家、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范围内;不在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不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该项目使用林地不在寻乌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存在未批先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项目建成后将解决解决罗珊乡辖区内村(居)民和涉土地征收迁坟(坟墓)的骨灰或遗骸安葬,具有较大社会效益。 项目前期准备充分,使用林地是必要的、可行的. 调查人签字:xxxx 调查日期: 2018年 12月 编制单位审查人签字: x 审查日期: 2018年 12月 注:建设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的,应分别说明新增、减少使用林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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