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感器的安装及验收
第 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互感器在运输、保管期间应防止受潮、倾倒或遭受机械损伤;油浸式互感器应直立搬运、运输倾斜角不宜超过15度(产品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2条 油浸式互感器整体起吊时,吊索应固定在规定的吊环上,不得利用瓷裙起吊,并不得碰伤瓷套。
第3条 互感器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外观检查:
一、附件应齐全,无锈蚀或机械损伤;
二、瓷件质量应符合《高压电瓷瓷件技术条件》(GB772—77)的规定;
三、油浸式互感器油位应正常、密封应良好,无渗油现象。
第二节 器身检查
第1条 油浸式互感器可不进行器身检查,只有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才需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螺栓应无松动,附件完整;
二、铁心无变形,且清洁紧密、无锈蚀;
三、线圈绝缘应完好,连接正确、紧固;油路应无堵塞现象;
四、绝缘支持物应牢固,无损伤;
五、内部应清洁,无油垢杂物;
六、穿心螺栓应绝缘良好。
第2条 互感器器身检查时,尚应遵守本篇电力变压器器身检查的有关规定。
第3条 110千伏以上互感器应真空注油。
第三节 安装
第1条 互感器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互感器的变比分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二、隔膜式储油柜的隔膜应完整无损伤,顶盖螺栓紧固;
三、二次接线板应完整,引出端子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标志清晰;
四、油位指示器、瓷套法兰连接处、放油阀均应无渗油现象。
第2条 互感器安装面应水平;并列安装的互感器应排列整齐;同一组互感器的极性方向应一致。
第3条 互感器的呼吸孔的塞子带有垫片时,在带电前应将垫片取下。
第4条 具有等电位弹簧支点的母线贯穿式电流互感器,其所有弹簧支点应牢固,并与母线接触良好;母线应位于互感器中心。
第5条 互感器的二次接线端子及油位指示器的位置应位于便于检查的一侧。
第6条 具有吸湿器的互感器,其吸湿剂应干燥,油封油位正常。
第7条 具有均压环的互感器,均压环应装置牢固,水平、且方向正确。
第8条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必须根据产品成套供应的组件编号进行安装,不得互换。各组件连接处的接触表面,应除去氧化层,并涂以凡士林或复合脂。阻尼器装于室外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9条 零序电流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互感器与导磁体或其他无关的带电导体不应太近;
二、互感器的构架或其他导磁体不应与其铁心直接接触,或与其构成分磁回路。
第10条 互感器的下列各部位应予接地:
一、分级绝缘的电压互感器,其一次线圈的接地引出端子;
二、电容型绝缘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线圈末屏的引出端子及铁心引出接地端子;
三、互感器的外壳;
四、暂不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应短路后接地。
第四节 工程交接验收
第1条 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一、外观完整无缺损;
二、油浸式互感器应无渗油,油位指示正常;
三、保护间隙的距离应符合规定;
四、油漆完整,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第2条 在验收时,应移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一、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二、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安装技术记录(包括器身检查记录、烘燥记录等);
四、绝缘油化验报告;
五、调整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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