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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2021-03-0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验收是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手段。为加强事故隐患的整改和管理工作,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责、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下途径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认真整改:

1.公司通过安全检查发现的,由管理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2.安全技术人员(包括中介机构)对生产设备及现场进行评估提出的,由管理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3.员工合理化建议或举报提出的,由安全主任核实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 4.上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提出,由安全主任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二、整改隐患

1.查出隐患后就必须整改,坚持发现一个、整改一个。

2.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主任应做出计划报公司领导寻审批,限期整改。

3.当前技术条件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所在部门应采取防范措施,安全主任应 经常监控。

4.安全主任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建档管理。 三、整改资金由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四、安全主任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要采取书面形式(建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表),要求接通知的人签收,并要写明完成日期。

五、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人员要及时、认真负责完成整改,不能敷衍了事。 六、整改完成后,安全主任要进行验收,并在复查记录栏签意见。

七、因第一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引起发生事故的,应严肃追究责任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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