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共营分管协议
甲方:XX 乙方:XX
为更好提高门面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门面共同经营、分别管理的协议(以下简称“门面共营分管”,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位于XX市XX区XX农贸市场1号棚子租赁有一个面积为XX平方米的临街门面,鉴于甲乙双方各自经营范围、营业时间互不冲突,在互利互惠、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下,甲方同意与乙方共同经营该门面,采用分时间段各自管理并自负盈亏的方式。
二、“门面共营分管”期限从20XX年6月05日起至20XX年6月04日止(即:1年),甲方营业时间:06:00-16:00;乙方营业时间:16:00-次日06:00。
三、“门面共营分管”采用租金方式,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金支付方式:半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半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年租金24000元整(大写:贰万肆仟元整),月租金2000元整。
四、甲方与门面房东之间的任何租赁协议、承诺、押金、费用等均与乙方无关,本协议双方只对彼此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门面房东、乙方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乙方对甲方类型相关责任与义务,如因过错方造成协议无法履行,过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未履行交租,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场。
六、“门面共营分管”期内乙方不能改变房屋整体结构,进行装修装饰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对此承担与门面房东通告、解释的责任。期满不续租,装修采用来装去丢的方式。
七、合同期内,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水、电、物业费用由甲方进行缴纳,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合法票据,在三天之内按照约定比例承担费用并支付给甲方。
八、乙方在“门面共营分管”期间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做好安全用电、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隐患。
九、“门面共营分管”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门面共营分管”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门面共营分管”期限届满或解除协议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门面共营分管”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不当理由解除协议。
十二、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续签,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甲方与门面房东协议期满或甲方不想继续租赁该门面,而本协议尚未到期,甲方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优先乙方。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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