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腈纶白坯单纱绞纱事宜,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一等品标准加工32支、36支、38支、42支、56支腈纶白坯双股纱绞纱及36支腈纶白坯单纱绞纱(本合同中支数计量单位均为公支),原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坯纱。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加工费。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品种腈纶白坯纱绞纱纺工费分别为: 纺纱品种 32支腈纶双股白坯绞纱 36支腈纶双股白坯绞纱 38支腈纶双股白坯绞纱 42支腈纶双股白坯绞纱 56支腈纶双股白坯绞纱 36支腈纶单股白坯绞纱
全年平均价 淡季价(每吨) (每吨) (10月至1月) 旺季价(每吨) (2月至5月) 中季价(每吨) (6月至9月) 以____支腈纶双股白坯纱绞纱为例,乙方全厂给甲方加工的每月数量_______吨。 第三条 甲方提供原料给乙方,原料进入乙方仓库前,乙方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在收货后三天内传真给甲方,未按时发传真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合格。甲方收到乙方传真后次日起三天内传真方式或去人解决问题,未解决质量问题前乙方不得将原料投产。甲方提供的原料制成率按2%计算,原料回潮率为2%;如乙方制成率低于2%则多余的腈纶白坯纱绞纱归甲方所有,加工费按实计算。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原料重量每102吨供给甲方100吨的腈纶白坯纱绞纱,腈纶纱绞纱回潮率为2%,若乙方提供的腈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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坯纱绞纱人为造成回潮率高于2%或缺斤少两,乙方都需10倍补偿甲方重量不足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也可直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加工的成品腈纶白坯纱绞纱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仓库,该指定仓库为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地点并为本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甲方承担所有运输费用。每月账目结算一次。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为:第___个月月底前支付第一个月的纺工费。
第五条 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一等品验收。甲方提供乙方《上海金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品纱工艺质量要求》一份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成品纱质量要求规定工艺流程进行验收和组织生产。如乙方在未接到该工艺质量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纺纱,乙方将承担甲方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每日根据甲方提供的《上海金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品纱工艺质量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提供监控录像资料作为依据,并提供甲方全部的检测检验报告,未按日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甲方可按日扣回乙方纺工费5000元。
第七条 乙方按合同约定在甲方指定仓库交付成品纱时,甲方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进行验收,若验收发现乙方提供的成品纱质量、重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需在收货后将质量、重量不符的事实情况书面传真给乙方。
第八条 经验收成品纱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更换、重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直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由乙方负责保证甲方在乙方仓库的所有货物安全,如出现失窃或火灾等导致甲方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为使甲、乙双方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派遣一名员工进入乙方厂内协调进出货物和产品质量工作,由乙方替该名员工安排住宿。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可以装货、卸货,特殊情况需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行安排装货、卸货。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合同违约金_____万元整。
第十四条 乙方连带责任担保人愿意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连带责任担保人、乙方连带责任担保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在本合同上的签字人要为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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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协议附件《上海金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品纱工艺质量要求》,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连带责任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乙方连带责任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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