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副总、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钉钉上填写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标准见出差补助表格。
说明:
(1)住宿需选择公司协议酒店或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报销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以报销。
(2)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3)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省内及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一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二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
第三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动车、高铁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有高铁和动车时选择动车,(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五章 出差住宿规定
第一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 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一条 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一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第二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发票,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销,超过3日不予报销。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三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四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
第五条 出差时对方提供住宿的者,只补助餐费。
第六条 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
财 务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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