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威县圣丰时代2#、3#、15#、16#楼施工脚手架搭设事宜签订脚手架搭设合同,依照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威县圣丰时代(贾庄村)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威县圣丰时代2#、3#、15#、16#楼。 二、承包形式
包工不包料,包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及低值易耗辅料,乙方自备小型使用工具。
三、工程内容:
1、准备工作:根据本工程结构编制搭设方案,绘制施工平立面图、提交材料计划,以及其他施工前准备工作。
2、搭设:包括外架下的场地清理、安装底座选料、挖坑埋干(或绑扫地杆)、立杆‘十字拉杆、斜杆;预埋预留,架子留门、绑护身栏杆;外架外力杆、斜拉杆、大横杆、小横杆外伸部分、安全防护(围)栏的管架;搭拆依附斜道及挡物板;安全标示牌、安全出入口防护棚及临路处防护棚的搭拆等全部搭设过
程及施工期间脚手架维护、拆除。
3、铺架板:包括绑门、窗口吊杆、铺、搭脚手架板、挡脚板,转角处架板上加设压条、搭拆小尺跳灯全部操作过程。 4、拆除:拆除必须按照专业人员订制的拆除方案施工,拆下来的架管必须分类、整齐堆放。
5、安装和维护现场所有安全措施,必须安排值班人员轮流值班,施工场地不得离人,如发现一次场地无人值班,处乙方200元罚款。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配合甲方及其他工种作业人员挂设标语,以及其他方便甲方施工的脚手架搭建工作。
7、甲方只提供架管、扣件、架板、绑丝,乙方负责搭建及拆除。
四、质量要求
1、外脚手架及防护等脚手架工程必须按《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
2、施工质量必须达成现行《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安监站标化验收优良标准,搭设不符合要求必须返工重新搭设,所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要求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操作规范,听从甲方施工人员安排。
2、操作人员必须有架子工程师的长期经验和架子工上岗
证,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甲方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后果。
4、乙方必须安排值班人员轮流值班,施工场地不得离人。 六、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价款:威县圣丰时代2#、3#、15#、16#楼均为 元每平米。
2、乙方完成整栋楼的搭建施工,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照实际面积结清60%的搭建费用,待甲方施工完成后,乙方完成拆除作业,甲方向乙方结清另外40%拆除费用。
3、已完成的工作量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核实及安全员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签发结算书。
4、如非正常原因,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款项。
七、材料设备
1、脚手架搭设主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前两天上报用量计划。
2、搭设防护所有用具等由乙方自备。
3、乙方不得随意浪费材料、截切钢管。人为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并处罚款。
八、违约责任
合同必须有具有劳务资质的法定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
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付清时自行停止。任何一方违约,切应按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违约金1%。 十、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施工进度进行脚手架搭建,若因脚手架不能按时搭建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施工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一切因脚手架搭设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作为脚手架搭设工程施工结束时间。
十一、合同纠纷及解决
如遇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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