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浅谈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浅谈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2021-05-3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N

ORTHERNECONOMYANDTRADE浅谈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余桂芳

渊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袁河南平顶山467000冤

摘要院近年来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袁网购已与大众的生活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到一起袁随之而来网购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遥与传统购物相比袁网络购物快速尧方便并廉价袁但网络购物的风险性和安全性并没有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而进步袁反而产生了大量不可调和的矛盾遥这对我国民商法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遥关键词院网络购物曰虚拟性曰责任倒置曰双赢中图分类号院F721.4文献标识码院粤文章编号院1005-913X渊2012冤08-0066-01网络购物悄然兴起袁已经成为大众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购物方式遥可分为三类院一类是在商场的大型门户网站袁如搜狐尧新浪尧网易曰一类是各家公司及个体自己建立的销售网站曰第三类是交易平台袁如易趣尧淘宝尧一拍遥与传统购物相比袁网络购物便捷尧时尚尧廉价袁给人们带来轻松愉悦的

者无理拒绝遥冶而遇到问题商家总是互相扯皮推诿袁许多问题得不到实质解决遥甚至有很多网民认为在网上购物没有售后遥

第四袁网络购物中的隐私权很难保证遥一些商家将以前消费者的信息建立数据库袁不停轰炸消费者的邮箱及手机袁甚至将消费者的信息卖给他人浴

二尧网购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网络购物中的弊端必然导致产生一些不调和的纠纷袁有纠纷就会产生法律问题遥而网购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袁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袁面临着野三难冶遥归纳一下袁有三点最突出遥

一是责任主体的确认难遥商品一旦发生损坏或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袁消费者不清楚该找网站经营者尧商品生产者还是厂家遥事实是此三方总是相互推诿袁导致交易中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感到很无奈遥

二是确认管辖纠纷的司法部门难遥我国叶民事诉讼法曳第24条作了如下规定院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袁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遥冶因网络购物引发的诉讼纠纷中袁被告者的住所地确认十分困难袁当事人要选准管辖地袁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尧金钱和精力遥对消费者来说很不划算袁而最后却有可能是白费力气曰且电子交易不需要运费袁若买方在外地打开邮箱袁履行地难以确定遥三是矛盾产生后举证困难遥叶民事诉讼法曳第68条规定院野书证应当提交原件袁物证应当提交原物袁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袁可以提交复制品尧照片尧副本尧节录本遥冶野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是通过互联网完成一系列交易的袁一旦形成纠纷袁负有举证责任的消费者就不得不从电脑上调取这些数据凭证遥而这些通过电子形成的证据袁能否作为原件钥在理论界认识不一遥冶众所周知袁只要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知识袁对网络数据进行删改并不是难事袁那么即使消费者下载或复制一些证据举证袁也不敢保证其真实可用遥

三尧网购中产生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购环境

渊一冤结合司法实践联合各部门尽可能净化消费者的网

购物经历遥但是袁野网络的虚拟性尧开放性尧无区域性袁使得网络购物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遥冶只有使用法.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律手段使网络购物能够野扬长避短冶遥

一尧网络购物的优点与缺点

渊一冤网络购物比较于传统的购物具有的优点

网络购物的魅力袁首先袁对于消费者来说袁购物不受时

间和空间的限制曰可避免现金丢失或遭到抢劫曰价格较一般商场的同类商品低曰其次袁对于网络上的商家来说袁网上销售没有实际库存的压力尧经营成本低尧店面规模不受限制遥可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资源配置遥

第一袁消费者交易的对象模糊袁知情权难以保证遥叶消法曳第八条明确规定院野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尧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遥冶在网络环境下袁消费者只有通过经营方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袁至于商品信息及店家信息是否真实根本不能确定遥网购时袁消费者获取信息的方法是图片尧文字说明袁商品信息的知情权是部分缺失的遥

第二袁格式合同的制约性遥网上购物的特殊性袁经营者往往利用特权制定一些复杂的条款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遥消费者就算读了袁也领会不到其中的微妙遥

第三袁交货延迟袁退换货困难袁售后服务更加不完善遥叶消法曳23条规定院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袁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袁承担包修尧包换尧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袁不得无故拖延或收稿日期院201圆-06-19

渊二冤网络购物的缺点

网络欺诈已成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的绊脚石袁已引起

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袁政府应当加强查处和惩治力度袁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遥

渊二冤尽快增加网络纠纷方面的立法

(下转第68页)

作者简介院余桂芳(1974-)袁女袁河南平顶山人袁法学助理讲师袁研究方向院法学遥

66N

ORTHERNECONOMYANDTRADE也成为环境犯罪取证难的重要问题之一遥

3.我国在环境刑事司法制度中起诉主体太单一

目前我国尚未从立法上规定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相关制度袁在面对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态势袁无论是环境民事诉讼主体还是环境刑事诉讼主体都比较单一袁对公共领域的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袁只有检察院有起诉的资格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没有原告资格袁这就决定了公众难以参与到环境刑事诉讼中来遥因此袁我国对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制度化是十分必要的遥

渊三冤缺乏专业的环境司法人员和机构

由于环境的检测尧勘验尧取证过程专业性比较强袁在环境司法运行过程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袁但我国目前司法机关局大部分对环境的检测数据尧证据尧专业知识是看不懂的袁而环境刑事审判必须遵循罪行法定的原则袁那么侦查和起诉在看不懂证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就会有失公正遥再者袁在环境刑事司法程序启动后需要更专业的机构参与遥

三尧我国环境刑事司法制度完善建议

渊一冤科学配置环境行政权和环境刑事司法权

解决好环境刑事司法权行政化问题是多数学者们研究并呼吁的焦点遥在渤海溢油事件中袁我们从中可看出袁在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袁停止或限制环境主管部门职权的行使袁及时启动环境刑事司法程序袁不仅是追究环境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程序性保障袁也能对那些仍在冒险实施环境污染行为起到预防和威慑的作用遥

渊二冤完善其程序启动的相关制度

.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环境刑事活动最先涉及的是立案尧管辖尧时效等启动程

序袁是环境刑事诉讼程序得以实现基础遥对我国环境刑事诉讼程序完善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院

首先袁对环境犯罪应实行异地管辖袁为了避免环境行政权干预司法权袁无论是案件的侦查尧起诉还是审判都在异地进行袁最大限度的避免环境行政权对环境诉讼过程的参与袁做到依法侦查尧起诉尧审判遥

其次袁完善立案标准和程序袁环境犯罪一般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袁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立案遥从诉讼程序中保障受害人和人民检察院对立案的监督权遥

渊三冤组建专业的环境司法机构和构建环境刑事司法人员的选拔机制

由于环境监管失职罪存在证据难查尧因果关系难以确定等特殊性袁加之我国司法队伍中具有环保专业知识的人不多袁侦查设备落后袁案件的起诉难度和起诉成本都比较高袁环境犯罪受到刑事惩罚的少之又少遥因此袁在各级法院设立专业的环境司法厅袁给司法机关配备先进的侦查设备和仪器袁建立具有专业环境知识的司法队伍遥通过业务学习尧定期考核尧奖惩淘汰等多项手段袁不断提高环境司法工作人员的执法操作能力袁提升其环境刑事司法意识和环境司法水平袁对于及时发现并惩治环境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遥

参考文献院

[1]

樊崇义袁谢佑平.刑事司法权力的配置与运行研究[M].北京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袁2006.

[2]杨兴袁谭涌涛.环境犯罪专论[M].北京院知识产权出

版社袁2007.

[3]蒋兰香.环境犯罪的基本理论研究[M].北京院知识产

权出版社袁2008.

咱责任编辑院张伟暂

(上接第66页)

消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遥野建议完善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两个方面院网上消费的消费者权利包括知情权的完善尧安全权的完善尧公平交易权的完善尧求偿权的完善遥网上消费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提供详细的商品信息的义务尧商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义务尧保护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义务遥冶

先行赔付在某些国家已有实行袁这是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体现遥我们应该正视网络购物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袁但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袁可以建立一个先行赔付机构遥从事网络经营的个人或法人袁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袁网上交易出现侵权问题时先行赔付袁再由专门机构向网络经销者索赔遥证责任倒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管辖原则上袁只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办遥而网络购物产生纠纷后袁消费者往往是处于弱势地位袁为鼓励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袁建议可以确立消费者所在地管辖原则袁并将举证大部分责任交给经营者完成遥这样有利于消费者的诉权能够很好地实现袁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费者诉讼成本遥

渊四冤确立网络购物消费者的诉讼管辖原则袁并实行举渊三冤确立先行赔付机制

叶消法曳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袁应当特别增加网上

网上购物在现阶段来说确实还是一把野双刃剑冶袁既然还是野宝剑冶我们就一定要用袁但是要用好袁需要我们多方努力遥对消费者来说自身要有一定的网络常识袁购物时尽量选择知名网站袁妥善保留购物凭证曰商家则应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袁做到诚信经商曰政府则应该专门设立网络监管部门遥共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网络购物环境袁使消费者野购物无忧冶遥我们应该理清网上购物中出现的新法律关系袁将之纳入我国消费者法律保护的体系中袁使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可靠的保障袁从根本上保证网络购物的平稳发展遥

参考文献院

[1][2]

律适用(下期)袁2010(4).

乔秋珍.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J].法

中国法院网袁2005(8)院12.

李少平.浅探网络购物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J].

[3]纪晓昕.有关侵犯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分析网络法

律评论第二卷[M].北京院法律出版社袁2002.

咱责任编辑院王

帅暂

68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